指责莫忘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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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腐败现象,老百姓一向切齿痛恨。然而,时下在议及社会风气,提到党内不正之风时,在我们党员干部中有些人常常理直气壮地指责别人这也不好,那也不是。有的甚至“添油加醋”或“牵强附会”。越说越上火,你侃出几副对子,他编上几句顺口溜,摇头叹气,大有“惟我独清”之意。这种只“指责”不“自责”的现象,是当前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诚然,对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进行指责批评,是每个共产党人具有的政治责任心和正义感的体现,也是实行党内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在社会生活中,事实上有些人只不过是不负责任地发一通牢骚,讲一些怪话而已。自己一旦遇上此类事情,却也只是只谈不做,有的甚至表里不一,台上“正人君子”,嘴上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深恶痛绝,抨击强烈,怨声、恨声、骂声一片,背地里却竞相效尤,步人后尘。指责别人用公款大吃大喝,一旦自己有了机会同样在酒桌上大显身手,“今朝有酒今朝醉”;抨击别人以权谋私,自己却不失时机拼命“用足用好”手中的权力,患得患失,念念不忘的是位子、票子、房子、车子、妻子、孩子;讨厌别人索贿受贿,轮到别人有事求他,却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凡此种种,说的与做的大相径庭,判若两人。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原南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曾新民就是这样一个言行不一的表演专家。他大会小会指责别人如何不廉洁,自己如何廉洁奉公,背地里却大搞权钱交易,收受红包、礼金达20多万元,受到了党纪国法处理。

  江泽民总书记曾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在拒腐防变上要起表率作用,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树立好的榜样,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反腐倡廉的今天,群众看干部,不仅听其言,主要观其行。如果党员干部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只是嘴上唱高调,行动另一套,其结果必然失去群众的信任。

  人贵有自知之明。言行不一乃人生修养之大忌。在深入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党风要正,政风要纯,党员干部不光要敢于指责揭露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并与之作坚决的斗争,还要能够勇于自责,校正自己,总结自己,提高自己,“每日三省吾身”,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行。只有这样,才能严于律己,身体力行,洁身自好,把勤政廉政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为物惑,不为名累,不为利迷,立廉洁之志,倡廉政之风。

  否则,腐败将在一片指责声中滋蔓,毁掉我们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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