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腐败概述
腐败是各国政府和公众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由腐败所带来的政府形象受损,社会分配不公,资源配置扭曲等危害是不可估量的。因此,各国政府都在千方百计地进行反腐败斗争,以维护市场正常程序,恢复公众信心,促进经济的发展。当然,引起腐败发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历史的、政治的诸多变量,当前,反腐倡廉多是从一些非经济的方面讨论,比如,改善政治体制,提高待遇,提高道德水平,加强和完善监督制度等。但这样的解释是难以令人信服的。腐败产生、发展有着深刻的经济根源,本文重点想谈谈经济因素与腐败的关系,即想探讨一下在不考虑各种非经济变量(给定)的前提下,经济因素是如何决定腐败行为的。一般认为,腐败是指政府官员利用公众赋予的权力为自己谋私的活动,但在目前我们所说的腐败远不止如此。国有企业的管理者违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活动亦是腐败,因为国有企业的管理者被赋予的权力是驾驭公众的利益,所以它与政府的权力有着相同的公共性。综上所述,在我国,腐败可定义为:腐败是掌握一定权力的人在行使公众赋予的职权时违反规章制度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活动。
二 、腐败产生的经济因素分析
行贿和受贿是腐败活动的两种主要形式。如果腐败能够给大批的行贿者、受贿者带来可观的净收益,它的蔓延将不可避免地成为现实。
1.行贿者的行为分析
行贿是以财物买通别人,为行贿者带来一定效益的行为。不管行贿的内容、形式如何变化,其规律是一致的,即它取决于行贿者对腐败结果的预期效益与预支的价格之间的关系。
预期收益与“行贿预期带来收益”和“安全系数”两方面的因素成正比,即“行贿预期带来收益”越大,预期收益就越大,“安全系数”越大,预期收益也越大。
预期成本是行贿活动支出的各种费用与行贿被发现时所受惩罚数的总和。
安全系数是指行贿被发现的概率,它的大小取决于社会监督机制的完善程度。当整个社会反贿赂达到了“伸手必被捉”时,安全系数即为零,行贿活动由于没有预期效用就会自然消失,反之当出现“拿了也白拿”时,安全系数就很高。
行贿被发现时所受惩罚包括:罚款、处分、判刑等,它的大小直接影响到行贿预期成本的大小。
当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之差为正值时,行贿就有价值,数值越大,行贿的概率亦越大。反之,若两者之差为负值,即行贿者处于亏损地位,则行贿没有任何价值,行贿的概率为零。当然,也有例外情况。
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在中国现阶段的行贿有着鲜明的特点:预期成本有可能不是私人成本,部分情况下会转为公有成本,而预期收益则会变为私人收益,因此两者之差即为个人收益,此种情况下腐败会达到顶峰。譬如公款吃喝,单位行贿等。
除此之外,行贿也与行贿被发现的概率及惩罚轻重有关。因此,会存在以下情况:当收益大于被查处受惩罚的数额时,就会实施行贿行为;当惩罚的力度小于腐败收益时,即使被查处的概率很大,还是值得进行腐败活动;即使是严厉的惩罚,但如果查处不力(监督机制不完善),被查出的概率不大,腐败活动也会很猖獗。
2.受贿者的行为分析受贿是指利用职权之便,接受贿赂、违法违章牟利的活动。权钱交易是一种最广泛的腐败行为,即权力产生腐败,对于受贿者而言,同样有预期收入和预期成本。当预期收入大于预期成本时就会产生腐败。当然,受贿也与腐败被发现的概率大小和惩罚力度的大小有关。腐败被发现的概率越高,惩罚的力度越大,腐败的动力就越小。
三、反腐败的成本与效果分析
在当前腐败泛滥的情况下,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查处概率,已成为大众呼声。但反腐败是需要花费成本的,从举报到立案到查处,每个环节都要付出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所以,在反腐败活动中,成本与效果分析也是很重要的。由于反腐败的成本压力,打击和惩罚腐败只能是有选择性的。大案要案被立案调查处理就是很明显的事实。但这种打击的威慑力也是有限的。被查处的腐败分子中,不就有人说过自己被发现、查处不是其犯罪的必然结果,而是因为他太倒霉。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腐败是当务之急。
1.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行使权力者的外部监督。防止权力失控。事实表明,失去监督的权力最易产生腐败。当前我国应加大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纪委、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对公共权力执掌人实施有效的监督。同时也要加大社会舆论的监督力度。
2.改进干部选拔制度,实行重要岗位轮换制。改进干部选拔制度和实行重要岗位轮换制,既可以避免将一些营私舞弊的人提拔到管理岗位,又可以杜绝长期在某职位上发现政策和法律漏洞谋取利益、规避风险以及建立不正常的营私关系的情形出现。但这样做会在效率方面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加大熟悉工作环境的成本,人员相互协调的成本和加大政策的不连贯性等。
3.加强对干部的反腐败教育。通过正、反例子帮助干部从主观意识上抵制腐败的诱惑,但教育并不是对人人都有效。
4.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相当的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拥有对公有资源的支配权,在腐败活动中,不用花费个人成本,却可以得到物质利益,或得到提拔、晋升的机会。而且国家干部干预企业活动也很名正言顺,通过干预得到好处也顺乎自然。因此,必须建立真正政企分开、独立经营的现代企业制度。
5.提高国家干部的待遇。目前我国国家干部的工资水平普遍偏低。在这种情况下,只一味的强调道德准则,是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的。只有工资提高到一定水平,才可以降低腐败的诱惑,但这受到国家财政预算的约束,也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另外,可使干部经济收入公开化,这样也对预防干部腐败行为的发生有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