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月6日至1月3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富平进行了巡视,3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富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3月8日,县委召开常委会,研究讨论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中共富平县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县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县委各分管常委和15个牵头单位,具体抓好落实,形成了责任分明、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目标责任。3月10日,组织召开了全县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下发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扎实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3月15日,印发了《富平县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工表》,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四方面28个整改问题,提出了96项整改措施,做到了整改任务、完成时限、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四个明确”,逐条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建立工作台账、逐个明确整改责任,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各镇(街道)、各部门分别结合各自实际,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为整改落实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组成了6个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组,设立了县委巡视整改工作督导办公室,对各镇(街道)、各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5轮次的全面督促、检查和指导。目前,组织召开牵头部门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督导组工作例会5次,听取各督导组和各牵头单位整改情况汇报。3月30日,县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归类不清、进展缓慢的9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4月6日,对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实施了约谈,要求找准问题症结,限时整改到位。4月18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节点,严明整改纪律要求。4月25日,各单位全部上报了整改“成绩单”。
二、逐条逐项,扎实整改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少数党员和领导干部爱党护党的意识不够,对一些私下谈论政治的错误言行没有坚决制止,有的不假思索随手转发一些政治内容错误的微信和信息。
一是坚持把政治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结合起来,把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结合起来,4月11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了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4月12日召开了动员大会,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和“手抄党章100天”活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制定了《富平县2016年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要点》,开展了“书香富平”全民阅读和“传承习老精神、当好红色传人”等活动。三是邀请专家学者和省纪委领导,对全县12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和《准则》《条例》辅导培训,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2.相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经济发展工作,抓党的建设投入力量不够。
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从夯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村级阵地建设、严格村干部管理考核、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等7方面提出了22项具体措施。二是调整了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夯实了成员单位责任。三是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统筹力量,抓好农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六位一体”党建工作。四是印发了《关于在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继续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的实施意见》,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五是对全县238个远程站点的网络、资料、使用及管理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梳理出问题站点81个,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电信网络线路整改工作的通知》,认真扎实开展整改。
3.多数部门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仅仅体现在学习文件、传达会议精神层面,结合实际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个别部门主要领导汇报抓党风廉政建设时说得很好,但资料上找不到任何“痕迹”。
一是出台了《富平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分类列出了5方面45项问责情形,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交办不到位、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力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二是细化完善了部门党委(党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加大党建工作分值权重,将党建工作分值由原来的7分提升到8分。三是以富廉办发1号文件印发了《富平县关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行“两个责任”签字背书、领导干部写实、责任制报告、台账管理等“四项制度”,对各镇(街道)、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细致化要求,确保工作“留痕”。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四项制度”落实情况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倒逼责任制落实。
4.党建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措施不力,正面典型不多、榜样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制定了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逐月下发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先后6次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干部坐班值班等进行督查。二是组织观摩。3月11日,开展了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整改现场观摩活动,组织镇(街道)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干部、民政干部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80多人对梅家坪镇庙沟村、曹村镇大渠村等5个村,进行了现场观摩、抓点示范。3月12日至14日,16个镇(街道)分5个片区,分别组织各村党建指导员、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了相互观摩学习。三是树立典型。在全县开展“严家教、树家风、扬美德”、“富平标杆”评选活动,共推荐出先进典型候选人10名,并在网站进行投票。四是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活动,制定了《富平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全年抓好落实。
5.农村党员年龄较大、组织建设薄弱等问题没有有效解决。
一是印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全县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提出各镇(街道)党(工)委发展40岁以下党员占新发展党员数量的60%以上,全县发展40岁以下党员占比较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二是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集中整改月活动,修订了《富平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利用一个月时间,按照“六统一”和“七有”要求,对全县所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墙体刷白、旗杆栏杆刷新、统一规范标牌和党旗党徽。三是积极落实村干部补贴,基本补贴实行“一人一卡”逐月发放,目前1-5月份村干部基本补贴已发放到位,绩效补贴由镇(街道)按季度考评发放。
6.在履行主体责任上,有的认识有偏差、有的措施空而不实、有的效果不太明显,少数县直部门的二级单位、一些事业单位更加薄弱,尤其是村级党组织责任压力衰减问题突出。
一是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比分权重,镇(街道)、部门分别由原来的3分提高到10分和15分。严格实行“一票否决”,2015年全县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体现从严治党要求,对3个问题突出单位直接降为最低等次。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实施主体、实施对象、约谈内容、约谈方式、实施形式进行了详细规定。三是对全县16个镇(街道)、64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四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资料不全、台账不完善等问题,现场责令纠改问题37个。
7.纪检监察机构在履行监督责任上力度有欠缺,追责不够、处理不严,甚至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一是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聚焦主责主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六条严格、十八条不准”工作禁令,集中清理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96个,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二是加快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步伐,已经完成机关首轮内设机构调整,纪律审查一线人员占到编制总数70%以上,正在积极推进二轮内设机构调整,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力量。三是制定了《关于推进全县纪律检查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全县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四是严格纪律审查程序,加强对基层纪律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惠农补贴、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5起,结案25起,党政纪处分37人。
8.基层群众对信访举报层层转办、为举报人保密不严意见较大。
一是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制定了《关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暂行规定》和《重要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认真落实《渭南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在信访举报件和转办件的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和办理等环节严格把关,切实加强对举报人的保密和保护。今年以来,共收到各类信访举报件125件,初核124件,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二是按照保密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登记,跟踪督办,加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办结之前的案卷保管工作。三是认真落实纪律审查安全承诺制,充分利用规范化谈话点,严格履行报批和审核程序,使审查安全责任制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9.一些党组织主要领导疏于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有些班子成员轻视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事多、管人少、管作风更少,“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尚未形成氛围。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制定印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分解一览表》,将全年任务划分为7方面35项内容,明确了相关领导、责任室、镇(街道)和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三是开展述职评议。组织东华街道、庄里镇等8个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了大会述职,现场进行了点评。其余8个镇(街道)、60个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分管县级领导报告了抓党建工作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县级分管领导分别对其进行了评议。四是组成六个检查组,对全县各镇(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工作纪律、三公经费、纪检监察人员专职等情况,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现场纠改问题64个。
10.一些二级单位的领导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上级党委(党组)的责任,自己只要干好具体业务工作就行。
一是制定了全县201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我县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二是大力宣传党纪法规。以《准则》《条例》为主要内容,编印党纪法规学习资料5000余本配发基层党员干部。分片组织对各基层站所和部门下属单位基层干部进行了两项法规专题培训,参训干部900余人。三是由县纪委领导带队,3月30至4月12日,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督查调研,提出了具体的措施方法,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项制度”检查情况记录表》97份。
11.社区、村组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薄弱,一些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缺失或空白。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对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工作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问责处理。二是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镇长(街道办主任)与村(社区)主任,镇(街道)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基层站所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书和廉政承诺书。目前,16个镇(街道)、268个村此项工作已全部开展。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规范监委会运行方式。
12.一些重点工程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问题,有的工程建设项目没有招投标就开工建设。
一是对2015年以来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问题进行检查。共检查工地33个,发现问题19个。目前,已整改到位11个,限期整改5个,强制停工3个。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监督严明领导干部招标投标工作纪律的通知》。三是印发了《富平县招标办关于开展招标投标工作检查的通知》,在相关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招标办对2015年以来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普查登记。3月29日,对4个建设单位的14个未完成招标的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13.违规违法倒卖庄基地问题突出,2013年以来,群众反映违法买卖庄基地的信访举报达82件。
一是制定了《富平县镇(街道)、村、组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计划》,对336名镇(街道)、村组干部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大大增强了全社会共同监督违法用地行为的意识,从源头上规范庄基地管控。二是制定了《富平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春雷行动”实施方案》,对2013年来新增的宅基地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县国土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日常动态巡查253场次,发现违法行为86起,制止67起,拆除19起,拆除面积4111.37平方米。
14.2013年以来,先后有221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规受到处分。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11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贪污受贿、虚报冒领专项资金、违反财经纪律等违法问题被立案查处。
一是通过在电视台开设廉政剧场,举办廉政文化巡演,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依托“富平廉政”微信、廉政文化长廊、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杨爵祠堂等平台,不断丰富教育载体,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政纪律教育,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印发了《富平县公职人员关爱约谈活动实施意见》,对部分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开展关爱回访,先后关爱约谈19人,使其放下包袱,积极工作。三是制定了《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运行规则》《投资评审廉政建设制度》《投资评审项目工程现场勘验暂行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50万元以上的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评审。四是将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范围由原来的23项扩增到42项,建立了“一个漏斗向下”的补贴资金发放机制,彻底杜绝了截留、克扣惠民补贴现象。五是针对虚报冒领专项资金、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制定了《关于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的方案》,由财政局牵头,成立了检查小组,对财政资金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纠改发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六是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5.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能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甚至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集中督查工作方案》,对全县16个镇(街道)值班在岗、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4次督查。对住建局、民政局等75个单位(其中下属事业单位41个)的274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创新明察暗访方式方法,在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公安、税务、工商、食药等部门,对部分大酒店、超市、特产店等进行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三是以督查县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为契机,对各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指出存在问题,现场进行纠改,完善内审机制,不断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16.“三公经费”管理存在漏洞,少数部门违规支出比较严重,乱收费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支出月报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组成3个检查组对教育局等15家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今年以来,我县“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4%,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下降13%,公务接待费下降16%,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二是制定了《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的意见》和《富平县关于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办法》,使审计工作能够有章可循、突出重点。三是印发了《关于2015年度“三公经费”自查抽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抽查发现“三公经费”支出存在问题的5个单位进行了公开通报批评,对10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主管进行了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四是倒查公款接待、公款购买烟酒等发票102张,对存在问题严查快处,及时督促整改。五是由物价局、监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涉及公安、交通等23个公共服务行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政府性基金目录进行审核,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项,取消1项。对6个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清退乱收费金额97.28万元。
17.少数领导干部有怕出事、怕抹黑的思想负担,有的重大决策时瞻前顾后、有的承担重大任务时缩手缩脚、有的解决复杂矛盾时畏首畏尾。
一是继续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着重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二是把是否具有担当精神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对高新区、水务局等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三是制定了科级后备干部调研工作方案,对16个镇(街道)、60个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综合研判,把理想信念和敢于担当方面的表现作为了解的重要内容。
18.由于工作不力,个别中省项目因未能按期开工资金被上级收回。
一是严格中省资金申报程序。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申报中省投资计划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工作,各项审批手续不全、前期工作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予申报,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申报。二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目前入库项目150余个。严格执行投资计划,对个别擅自调整项目计划的单位,已发送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进行建设。三是明确监管责任。经发局负责对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行业及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申报审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决算审计、竣工验收及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四是围绕“十大民生工程”和“十大重点工程”,开展专项督查30余次,下发《督办通知》10期。通过实地查看、电话督查、联合督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19.干部队伍中存在上边急、基层急、中间不急的问题;一些窗口单位的干部,慵懒疲沓、效率不高,群众还有意见。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和问责机制,改进监督检查办法。各镇(街道)、部门纪委(纪检组)完善制度,明确纪律要求,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工作状态、工作作风进行常态化检查;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设立了领导干部去向公示牌、干部作风问题监督举报提示牌和业务流程公示牌,设立作风建设举报箱279个。二是持续加大对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的明察暗访,发现问题49个,现场纠正问题28个。向4个镇(街道)、11个部门下发问题反馈、整改处理通知书15份,涉及问题21个,现已全部上报销号。
20.农村基金会股金至今尚未兑清,涉及上万户,群众上访不断;近年来,非法集资预判防范不够、监管不力、引发新的问题。
一是对全县各类基金会股民和股金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截至目前,全县各类基金会共有借款1.21亿元,剩余股金1367万元,涉及股民8095户。二是制定了《2016年清欠兑付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具体兑付标准和计划。三是制定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0天的非法集资宣传和排查工作,印发了《富平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手册》5000份余册、宣传单5万余份、宣传彩页4000余份。四是共受理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线索12起,立案侦查案件8起,集资总金额3.6亿余元,涉及集资人数8000余人,追缴金额180余万元,涉案101人,其中逮捕19人,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74人,在逃2人,起诉3人。2016年元月份以来,全县新增受理非法集资案件线索4起,其中立案侦查1起,涉及受害群众约600余人,涉案金额共计1亿余元。
21.一些村组干部在项目资金使用、征地拆迁、惠民补贴发放等方面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搭车收费、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一是召开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议,通报2015年工作情况,组织三个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交流发言和一个“零查处”镇纪委表态发言,对全年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二是落实惠民政策,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全县7104户20099名低保对象进行了逐人逐户走访调查,覆盖面达到了100%,取消3273户11323人,符合条件新增723户2112人。三是加大对村级财务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在落实惠民政策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问题。四是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2015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4起,党政纪处分57人。今年以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起,党政纪处分18人。
22.村自有、自留资金监管严重缺失,村务不公开、不透明比较普遍,县上职能部门对村组财务审计每年不到村组总数的2%。
一是制定了《富平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富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方案》《富平县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作为今后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切实从制度上堵绝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和集体资产流失、被侵占的漏洞。二是制定了《富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提升改造。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为全县16个镇(街道)268个村制作了284块村务公开栏,做到了全覆盖。四是县农经站对薛镇宏化村、庄里镇西关村的审计已经结束,出具了审计报告;8个镇(街道)的35个村已开展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目前,村级财务审计率为13.8%,年底实现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
23.一些乡镇干部无故脱岗、中午饮酒,个别领导干部行为不检点,交朋结友界限不清,甚至公共场合酗酒滋事,造成不良影响,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近乎空白。
一是积极探索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制度、监督”新机制,坚持延伸干部考察范围。在近期新提拔干部的考察中,坚持通过访谈其父母、亲戚朋友和家人邻居,对其“八小时外”的表现进行了深入了解。二是节假日期间在部分住宅小区、酒店、KTV等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16场(次),检查公车私用及公职人员公款消费等问题。三是在富平党建网设立“12380”网上举报平台,开通了“12380”短信举报平台和电话,畅通了监督渠道。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24.县委、县政府在一些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听取老干部、老同志意见不够及时充分,对干部群众的宣传动员不够广泛深入。
一是修订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县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和《加强和改进县委常委会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已下发全县贯彻执行,提高依法决策和科学决策的能力。二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向全县广大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情况,并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公示制度,县信息中心对“三公经费”“不涉密的政府文件”“民生工程”等30多项内容已经公示。
25.一些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年龄偏大,年轻领导干部总量偏少。
一是对全县年轻干部情况进行了摸底,掌握了2013年以前选聘的30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村官33人;30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镇(街道)事业编制干部46人,拟结合换届工作择优选拔任用。二是在班子配备上,充分考虑班子年龄、性别、专业、知识等,优化镇(街道)、部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确保领导班子结构合理。结合换届,为每个镇(街道)党政班子至少配备1名30岁左右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干部,至少配备2名35岁左右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镇(街道)党政正职。
26.有3个局的局长一个职位任职10年以上。
一是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已对水务局、农发办等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二是结合换届,进一步加大各镇(街道)之间、各部门之间、镇(街道)与部门之间的交流力度,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
27.经济发展、城建、水利、交通、规划等部门专业技术干部匮乏,影响工作成效。
一是印发了《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及需求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对我县取得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260余人进行了摸底统计,建立了专业技术干部人才库,目前已采集专业技术干部人才信息330余人,为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依据。二是已向市人社局上报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17人,由市人社局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为我县补充专业技术人员。三是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富平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的要求,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草拟《富平县专业技术人才补充办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编委会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28.个别村在“两委会”换届选举中存在拉票助选甚至拉票贿选的问题。
一是加大《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宣传力度,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选举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省实施办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二是对全县268名村主任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村干部知法守法意识,为基层民主选举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三是制定了《富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方案》,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堵住集体资产流失、被侵占的漏洞,从根本上铲除贿选存在的根源。四是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结合换届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贿选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集中力量,认真查办
高度重视巡视组交办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严格规范流程,完善台账管理,加强协调督办,确保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省委第二巡视组转交的3个问题线索和251件信访件已全部查结,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警示训诫17人,并于6月3日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了结案报告,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持续用力,深化整改
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继续推进整改工作。紧紧抓住省委巡视反馈的四方面28个整改问题,强化问题导向,持续进行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坚持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分步实施,确保逐步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彻底、质量不高、成效不好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真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二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向中央基准看齐、向省市要求看齐。强化党的意识,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贯彻“两项法规”,严格“六项纪律”,进一步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堵塞制度漏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
四是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促进广大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13-8210293;邮政信箱:富平县人民路梁场巷1号中共富平县委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邮编:711799;电子邮箱:fpxsdd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