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以来,驻科技部纪检组监察局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领导下,在科技部党组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顺利实现了统一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反腐倡廉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 深刻领会统一管理的精神实质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去年4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后,我们认真学习吴官正同志重要讲话和统一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并会同科技部联合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对统一管理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的主要工作职责,与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科技部的工作关系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工作方案经中央纪委监察部批复同意后,科技部立即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和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人事、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的贯彻落实会议,驻部纪检组组长宣读了工作方案,党组书记、部长徐冠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并代表部党组表示,一定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决定,自觉接受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为尽快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协助党组拟定了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部领导班子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工作通报制度实施办法等5项工作制度,规范了有关工作程序,保证了统一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强化监督职能,积极探索派驻机构发挥监督作用的方式方法
实行统一管理后,我们把加强监督作为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第一位的职责,初步探索了一些有效的做法:
1、及时通报和沟通情况,强化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我们采用会议通报、文件通报、个别通报等方式及时将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文件、会议和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向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进行通报,党组将重要干部的任免、重大科技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向我们通报。驻部纪检组组长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与其他党组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部长保持密切联系,经常沟通重大事项和遇到的问题,促进了与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相互了解、相互支持和相互监督,形成了开展监督工作的和谐氛围,增强了党政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2、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去年下半年,我们与部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司协调配合,把“坚持和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对照检查“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执行情况。党组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民主生活会,每个党组成员就本人和分管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注意引导各单位结合实际,将廉洁自律的内容列入先进性教育的具体要求之中。我们还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同志组织党组成员开展谈心活动,讨论修改党性分析材料并严格把关,严肃认真地在部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党组成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监督。
3、抓住重点环节,把监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我们通过参加干部选拔任用、竞聘上岗、述职述廉、干部任职公示、执行“三项”谈话制度、开展巡视检查等工作,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检查。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我们不断密切与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联系,通过参加有关会议,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活动,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加强监督。还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开展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清理工作,对个人拖欠公款和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进行了清理,对部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此外,建立健全了信访举报通报制度,对信访举报的趋势进行动态分析和预测。对一些重要案件线索,除直接进行核查取证外,还组织或委托有关省区市科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协查,及时作出处理。
三、积极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加强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实行统一管理以来,我们按照派驻机构全面履行职责的要求,在强化监督的同时,注意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组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
1、协助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去年下半年,我们协助党组认真传达学习“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今年,我们协助党组传达和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联系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牵头组织起草了贯彻落实的文件。协助党组组织召开了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部长在会上作工作报告,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我们还和党组联合印发了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将反腐倡廉任务分工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并要求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2、协助党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后,我们协助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协助党组起草了落实的具体意见。针对科技部在科技项目立项的审批和科技经费的管理使用,以及科技评价、科技奖励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情况,协助党组重点部署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11项源头治理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工作。为促进科技管理改革,驻部纪检组组长受党组委托,带领相关职能司司长和组局干部到山东省科技厅和有关科研单位进行调研,总结了山东省科技厅政务公开的成功经验,推动了科技部的相关改革工作。为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治本功能,我们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受到了科技部党员干部的好评。
3、加强与全国科技行政管理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做好信息沟通和业务指导工作。为推进全国科技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国科技行政管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联系与指导。通过工作简报,及时介绍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做法。加强对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去年,我们组织了20个省区市科技厅(委、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同志赴德国进行了为期21天的培训。通过召开全国科技厅(委、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问题、交流体会、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对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
通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决定,必须切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工作中,派驻机构要积极争取驻在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创造开展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把加强监督作为派驻机构的第一位职责,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同时要全面履行职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抓好驻在部门和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更好地适应统一管理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推动驻在部门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实行统一管理以来,我们虽然在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等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不少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我们将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探索,开拓创新,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文章来源: (中国廉政报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