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河北省通过不断努力,使民主评议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深受当地人民群众的欢迎,对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民主评议工作体现了我们党反腐倡廉的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民主评议的实质是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其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一制度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民主政治原理,贯彻了党在现阶段反腐倡廉的要求。
民主评议工作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为基础,体现了依靠民主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江泽民同志指出,“要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也提出,要依靠发展民主来预防和治理腐败。民主评议活动搭建起了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平台,人民群众能够直接参与政府施政过程,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主渠道,保障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在评议中确立了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形成了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有效地遏制和防治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民主评议工作以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为动力,体现了依靠人民群众加强廉政建设的要求。人民群众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量源泉。江泽民同志指出:“要依靠群众加强廉政建设,和群众一起同党内和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腐败现象作斗争。”胡锦涛同志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人民群众是民主评议的主体。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充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形成了反腐倡廉的巨大力量和不竭动力,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发展。这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实践。
民主评议工作以社会、群众和媒体评价为手段,体现了依靠监督防治腐败的要求。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指出,在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中,要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就是在这些重要思想指导下进行的有组织的社会性和群众性的民主监督活动。这一监督活动,不仅使群众监督有据可依、有序开展,而且能够持久性地进行。
民主评议工作以促进部门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为重要目标,体现了依靠制度防治腐败的要求。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胡锦涛同志指出:“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民主评议工作不仅解决了大量群众反映的问题,而且促进了各部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2002年以来,河北省参评单位共制定整改措施8.4万余条,修改、废止过时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定近10万条,完善或新建规章制度1万多条。这些制度措施对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主评议工作紧紧围绕发展来进行,是党风廉政建设服务经济建设的有效载体
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主题是优化发展环境,目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就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于经济建设提供了有效载体。
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有利于强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了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竞争日趋激烈。开展民主评议活动,通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在全社会营造了“一切为了发展,一切服务发展”的浓厚氛围,可以促使参评部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以往的照抄照搬、墨守成规的僵化思想,安于现状、固步自封的保守思想,沾沾自喜、自我感觉良好的自满思想,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的狭隘思想,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争优创先意识、服务大局意识,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自觉性。
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有利于纠正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一些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中,通过阳光热线、阳光投诉、听证质询等形式,解决了一大批影响经济发展的不正之风问题,促使参评部门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和条件。
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在评议活动中,参评部门可以根据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群众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审批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等,真正使政府及其部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对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不懈地引向深入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先后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民主评议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通过评议,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保护,权利得到保障,价值得到提升,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人民群众不仅是民主评议的推动者,更重要的还是民主评议的受益者。民主评议活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重点是为经济发展排阻清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这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民主评议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开展民主评议,促进了民主制度建设,丰富了民主形式,扩大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能够使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行使民主权利,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开展民主评议,把行业、部门的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群众监督,能够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特别是通过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有利于依法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在民主评议中,参评部门公开承诺,认真践诺,能够带动社会成员自觉遵守社会规则、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友爱的良好氛围;通过民主评议,促进了发展环境的优化,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了强大动力,同时人民群众在政治上享有参与权,在物质利益上享有维护权,可以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有利于激发创造活力;开展民主评议,能够使人民群众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民主评议工作是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不仅对参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而且面向全党全社会开展教育,通过人民群众和被评部门的广泛参与,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真正落到实处,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有利于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把各项行政管理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不仅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人民团体和新闻舆论进行社会监督,而且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融入对参评部门的监督之中,构建起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网络,可以防止和减少部门的特权思想和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因此,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把民主评议活动抓紧抓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报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