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公务消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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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柞水县持续加强公务消费管理和探索,不断制定和完善政策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管检查,从严控制公务消费行为,有力的保证了行政机关的公务运转,提高了公务消费的效率。通过调研,笔者了解到推进基层公务消费制度改革有“四难”。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务消费效率难提高。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消费方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公务消费制度的改革进程却相对较慢,使一些公务消费改革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降低了工作效率。例如在公务接待方面,虽然我们出台了柞水县公务接待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措施,推行了廉政灶制度,明确了接待规格、餐费标准,实行就餐收费,但一些基层工作人员长期受落后思想的影响,认为上级领导就餐规格低了、陪餐人员少了显示不了下级的热情,向上级领导收取餐费太不近人情等等,导致少数镇办有廉政灶接待超标准等现象发生,有些部门仍有接待费超标现象。再如公务用车方面,存在一个或者两个公务人员外出开会或者办事用公车接送,其产生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乘坐公交工具。

二是公务消费支出难公开。公务消费的主体大都是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是公务消费的既得利益者,不会自觉主动将消费行为公之于众,导致公务消费隐蔽性较强。公务消费缺乏明确的政策限定和不透明,缺乏有力的监督和约束,往往一个单位的公务消费支出情况仅仅只有一把手、办公室主任和财务人员知道,其他人员无从知晓,社会群众无法监督,公务消费支出成为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然而正是由于不敢公开、不愿公开,导致了公务消费支出存在漏洞,给一些违纪违规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如,对很多没有正规途径走账的支出,往往变通为公务费等名义报销;再如,将用于吃喝的费用的开成办公用品,礼品、旅游费开成会务费等。

公务消费监管难见效因为公务消费制度不够健全,社会监督乏力,公务消费监管往往只能由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机关来承担,主要由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务人员“自律”,而缺乏社会外界的“他律”机制,各级政府及公务人员既是监督者,又是受益者,公务消费制度的改革推进难,导致监管乏力,形成了“管得着的看不着,看得着的管不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群众监督不敢”的局面,出现监督“死角”。一些公务消费和非公务消费领域之间存在盲点和模糊交界。一些会议、考察所需经费,基本都由财政支付,缺乏相关的管理、核算程序,存在支付监管漏洞。

公务消费改革难到位公务消费,少数人说了算,非经手人很难知情,从而缺乏监督。虽然经常性推行一些公开制度,但是没有触及制度根本。人民群众对预算使用过程缺乏了解,监督也停留在一些表面现象,网络反腐就曝出“天价烟”、“违规发票”,不留意根本发现不了。由于改革的利益关系,制度滞后严重,漏洞较多,单凭个别制度的完善,不能解决问题,禁止某项支出,又会换张发票报销,此消彼长,换汤不换药,体制性障碍未破除。

二、对策及建议

一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并完善制度建设是公务消费回归理性的基础。因此,要在管理制度上要从多个层面入手,兼顾方向性、控制性和操作性,明确界定公务消费的范围、经费管理、执行标准及审批流程等内容,从源头上防止公务消费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如,我县今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报销有关规定的通知》,建立了严格的报销审批、结算、监管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了公务消费中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再如在基层公务接待中,我县自2007年就开始推行“廉政灶”制度,目前全县已建成涵盖全县大多数机关单位的“廉政灶”92个,完善了廉政灶接待费公开、经费定向审计等一系列制度,有效遏制公务接待中的奢侈浪费。

二要强化经费预算管理要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各单位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要根据预算年度本部门事业发展和工作规划,必须严把基础数据关,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凡是没有预算和超过预算的所有费用,原则上都一律不予报销,真正实现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如,我县近年来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申报审批程序、出差、会议审批及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公务接待的对象、标准和规格,制定了统一的《接待事项审批表》,报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执行,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公务消费一律不予报销,同时实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公示制度,在村级财务支出时严格执行“五笔会签”制度,增强了公务消费的透明性,有效杜绝了虚列项目、多报金额等弄虚作假行为,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要着力加强教育引导。在当前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下,必须加强对公务消费群体财经纪律和廉政勤政教育。积极倡导厉行节约的消费观念,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引导公务消费群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促使各级干部自觉维护财经纪律。如,今年以来我县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等专题教育活动,实行作风纪律典型案件点名通报制度,对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其中曝光涉及公务消费的案件3起5人,起到了良好教育效果。

四要强化监管查处力度。要建立公务消费事前审查、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的程序,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定期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职务消费行为,防止操作过程中出现转嫁消费、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现象,确保公务消费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得到查处、第一时间得到纠正。强化人大的预算监督职权,政府有关部门在涉及自身的重大支出时,要纳入同级人大的审查监督视野,提交详细的预算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如我县近年来开通了12388举报热线,开通了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微博微信,推行了实名举报奖励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监督网络、通畅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了社会各界对公务消费监督的作用。再如,我们先后开展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文件会议接待过多过滥等专项整治20余次,对于严重超出预算标准消费实行问责,牵涉干部违纪行为坚决进行查处,都促使了公务消费行为得到了不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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