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如何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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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意见》的出台,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的需要,又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际工作的迫切需要。

   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意见》要求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梳理执法依据。《意见》指出,梳理执法依据要做到梳理清楚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好梳理执法依据的工作,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执行的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二)分解执法职权。分解执法职权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其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扩大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三)确定执法责任。执法依据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每一项行政执法职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要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并从评议考核的基本要求、主体、内容和方法等四个方面对此做了规定。《意见》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以及对行政执法责任的追究作了规定,并且规定了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意见》最后对加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作出了明确要求。

   此前,全国人大已经先后通过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也于1999年、2004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这次发布的《意见》,则是对《纲要》的再强调和再落实,再次向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强调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也再次向社会宣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决心。行政执法是政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基本形式和经常性工作,各级政府以及各个部门,都有与职能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如果这个权力被滥用,执法违法,以权谋私,就会导致腐败,损害群众利益。许多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就发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此,必须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养成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行政决定要符合法定程序,执法行为要遵守法定程序。要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对于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

   监察机关如何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意见》对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监察机关对行政执法责任的追究以及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作了规定。《意见》要求,“除依照本意见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处理外,依法依纪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确保不枉不纵。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对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由上级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追究”。各级监察机关应当按照《意见》的要求,积极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将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对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纲要》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要将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对行政执法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要将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结合起来,确保顺利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文章来源: (中国廉政报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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