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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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必须按照中央部署和《实施纲要》的要求,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把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第一,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使人不想腐败。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屏障。必须坚持不懈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端正从政行为,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提高自觉抵御和防止腐败的能力。注意思想教育的超前性,超前研究腐败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超前研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超前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心理实际,超前研究各种社会变革对人们带来的影响,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措施,把勤打招呼、常敲警钟贯穿于反腐倡廉教育的全过程。突出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重点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对全社会来说,重点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注重教育方法的实效性,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改进教育方式。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着力解决好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使人不能腐败。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通过完善制度、创新体制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巡视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制度,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并对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一些基本的、急需的制度,通过立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扩展民主决策范围,推行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保证干部群众对决策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快推进体制创新,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革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制度性弊端。严格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三,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力度,使人不敢腐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形成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机制,是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必须从解决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入手,完善有效监督的体制机制,扩大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和透明度,保证权力的健康运行。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通过监督检查、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开展巡视等途径,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尤其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济和行政管理领域、司法领域、金融领域等方面的监督,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分解和制衡。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在切实搞好党内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

   在抓好预防的同时,还要坚定不移地抓好惩治腐败工作。预防和惩治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加大预防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工作,惩治有力,预防才能奏效。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要毫不留情地予以追究,绝不能手软,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把事实搞清,把问题搞准。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报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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