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诬告陷害行为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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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检举控告是干部、群众向组织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但在实践中,这种权利却可能被滥用。在种种不实举报里,有的系不了解情况对党员干部错告,有些则是无中生有、歪曲事实、恶意中伤,对党员干部进行诬告、造谣、陷害、抹黑等。这样的不实举报,是对信访举报的滥用,败坏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风气,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纪检监察机关要果断对“邪”“浊”亮剑,既不能放过有问题的干部,也不容抹黑没有问题的干部。为担当者担当,让诬告陷害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全面从严治党释放的正能量将更加充沛。

(江苏省东海县纪委监委 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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