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医疗、养老有保障西安失地农民有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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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面临着生产、生活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突出问题,这也是陕西省西安市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日前,该市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将于今年71日起正式实施《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

该《意见》根据新征地农民和已征地农民的不同情况,按照强制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眼前生活与今后养老、医疗、基本生活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对该市新城区、碑林区等6个城区及高新开发区等3个开发区的农业人口,建立起制度规范统一、缴费档次自选、待遇标准合理、参保方式灵活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这6个城区和3个开发区正在抓紧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各辖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此次保障的内容涉及就业服务和技术技能培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四项内容。该《意见》提出,对被征地农民中的适龄劳动力,该市各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对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通过劳务输出等有效手段帮助他们就业;对被征地农民中女满40岁、男满50岁以及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照西安市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有关创业援助政策,纳入公益性岗位、社区岗位的服务范围;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可申请小额贷款。

 

(2005511)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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