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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难群众怎么过年?”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题研究困难群众过冬和过节的生活问题,确定春节前为困难群众办好11件实事,确保他们过好年。

该市为困难群众办的11件实事:一是对城市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提高补助水平。从今年元月起,对残疾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人员每人每月增

20元;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单亲家庭的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二是增发低保对象补助金,给今年元月在册的158万城市低保对象每人一次性增发60元补助金。三是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给予一次性补助,按每户300元标准,救助5200户生活特别困难职工;各区、县对辖区内特困职工进行救助,标准不低于300元。四是将今年1月、2月离休人员的养老金和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提前一次性发放,元月底前到位。五是将企业中困难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落实到户、兑现到人。六是下拨冬令救济金300万元,对农村特困群众及灾民进行门粮救济和慰问救助。七是安排专项资金为全市4000余户困难优抚对象购买生活必需品,同时对全市烈军属、伤残军人、老红军和在乡老复员军人以及部队休养人员进行慰问。八是对市属困难劳模发放慰问金。九是组织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7个部门实行“一厅式”办公,集中受理农民工投诉,解决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十是市慈善协会开展“送温暖联合大行动”,对城乡6000特困户发放生活必需品。十一是各级领导广泛开展访贫问苦活动。

西安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安排好冬季群众生活作为当前的大事来抓,深入城乡困难群众家庭,认真搞好走访慰问活动,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使每户贫困户生活有保障、过好年。

(王文群〓尚永利)

(200559)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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