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府谷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通过创新载体,健全完善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创新宣传载体,营造浓厚氛围。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在城区主要街道、巷道和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处张贴3000余份,在高速路口、出入境边界、集贸市场、乡村道路沿线、围墙、居民区等明显位置书写标语310余条,悬挂横幅270余条,设立大型广告牌5块,宣传牌76块,路灯广告牌120块,充分利用沿街商铺、宾馆酒店、公交车、出租车、汽车站、广场的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进行全方位、立体式、高密度的宣传。
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通过府谷县纪委监委网站、清廉府谷微信公众号、纠风专线、“互联网+村务公开”信息监督管理平台等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同时充分发挥巡察作用,拓宽线索来源。
突出工作特色,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结合,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强占掠夺等行为。与惩治基层“蝇贪”“村霸”专项整治结合,严查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暴力敛财及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闹事、涉黑涉恶行为。与村级换届工作结合,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的基层党员干部。与资源开发、煤炭运销秩序等整治工作结合,严查贪污受贿、违规参与“明盘”“黑口子”、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与规范市场环境专项行动结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与信访举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严查侮辱诽谤陷害他人,歪曲事实、造谣传谣、诬告陷害、要挟组织,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破坏政治经济发展大局等行为。
开展专项督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抽调纪检、政法、公安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专项督查组,认真组织扫黑除恶常规督察,确保工作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干劲不松。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3件,立案审查5件,给予党纪处分15人。 (高磊 赵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