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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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三个助力”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强化警示教育,6月20日,眉县纪委对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首善街道办事处杨千户寨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孙美义在低保和危房改造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4年3月,首善街道办事处杨千户寨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孙美义将其兄长确定为低保户,使其于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享受低保政策;2015年12月,孙美义又将其儿子和侄子分别纳入贫困户,并确定为2016年和2017年危房改造户,享受危房改造政策。2017年5月21日,孙美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金渠镇第二坡村党员冉安卫故意散布与脱贫攻坚政策相违背言论,受到政纪处分。2017年5月4日,金渠镇第二坡村三组党员冉安卫在本村召开的脱贫攻坚数据清洗党员评议大会上,对该村贫困户李启才的评议中因个人原因,严重扰乱会场秩序,不顾党员形象,当场散布脱贫攻坚不当言论,违反政治纪律。2017年6月5日,冉安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下好绣花功夫,秀出脱贫攻坚好成效,确保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严不实、不细不准、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以铁的纪律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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