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通报4起营商环境领域违规违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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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营商环境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莲花街道办事处谢家井社区党支部书记桑天明违规占地问题。2017年4月,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谢家井社区党支部书记桑天明在未办理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谢家井社区集体土地6147平方米修建厂房,受到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2018年5月,桑天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农广校原校长李建陵在采购过程中收受好处问题。2017年4月,城固县农广校原校长李建陵在单位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采购过程中,收受供销商所送好处费,其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2018年3月,李建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文川镇个私协分会党支部党员景继清销售不合格产品问题。2017年10月,城固县文川镇个私协分会党支部党员景继清在其店内销售无认证标志饮水机,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2018年5月,景继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县中医院医师陈俊杰私自收费问题。2018年7月,城固县中医院中医科针灸医师陈俊杰在诊疗过程中私自收取患者诊疗费,在纪检机关调查期间,陈俊杰已将诊疗费全额退还。2018年7月,陈俊杰受到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城固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二条禁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问题线索,重点整治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党员干部庸懒散、作风漂浮、吃拿卡要等问题,对破坏营商环境等失职失责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为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城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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