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莲湖区纪委监委坚持党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到哪里,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强化政治监督,抓紧抓实日常监督,有效遏制重点领域腐败蔓延势头。
拧紧监督检查“弦”。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部门自查“两手抓”、“两不误”。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部门、街道及工程建设项目工地开展日常监督,掌握工作推进情况。5月以来,出动542人次,重点对“三改一通一落地”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周周检查、定期汇报、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自查常态化、长效化,督促全区相关部门重点对在建道路等30多个工程项目开展了“地毯式”自查,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纠正。
专项整治不松“劲”。组织全区79家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全区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个人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领域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推动全区各党委(党组、党工委)集中学习113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98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782名,撰写自查报告2075份、签订承诺书2075份;督促10家单位制定制度建设计划;排查廉政风险点4个,提出整改措施4条,建立制度4条,及时堵塞制度机制漏洞。
执纪问责“严”当头。学好用好省市纪委发布的《透视陕西近期通报40起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和矿产案例》《关于3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的通报》等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警钟长鸣”。坚持“严”字当头,开展线索起底排查核查工作,建立专项整治“三本台账”,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把党纪法规融于心、化于行。今年以来,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案件4件,办结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1件正在审查调查中。(莲湖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