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单独设置一般谈话室2间、标准谈话室2间;派驻机构设置独立办公室10间,谈话室2间;镇(办)纪委设置独立办公室9间、谈话室9间。9个镇办、10个派驻机构按照统一样式、统一规格、内容制作了牌子、刻制了印章、安装了举报箱、更新了宣传栏,镇办纪委场所建设达到了“五有”标准……这些数据仅仅是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成果的一个缩影。
2020年以来,柞水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对表省、市纪委关于县镇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工作部署要求,锚定目标、压茬推进,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水平,以“三化”建设持续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聚焦政治定位开展监督。坚持政治机关定位,聚焦对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下发通报35期、发现问题150余个、处置问题线索34件、追责问责36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8起;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6件、扶贫领域问题65件、优化营商环境问题14件、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问题12件;成立7个明察暗访组,开展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纠“四风”明察暗访、监督检查12次,移交问题线索12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期6件。
聚焦高压惩腐持续用力。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对腐败“零容忍”的姿态不动摇,不定期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领相关人员分赴案件协作区,对9个镇办、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督查督办。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6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69件,立案153件,结案148件,党纪政务处分13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1.4%、28.7%、16.1%,其中科级干部15人,组织处理20人。9个镇办全部消除了“零立案”,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于2020年11月底全部实现自办立案案件“清零”。
聚焦“四种形态”精准发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正“歪树”、治“病树”,对不知止、不收手的“烂树”绝不手软,对违反纪律规矩的问题“零容忍”。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合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监督对象39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54人次、占64.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128人、占32.7%;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4人、占1 %;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5人、占1.2%,有力维护了全县政治“森林”健康。(柞水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