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买仔猪的钱终于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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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我家住房安全落实了,看病也不咋花钱了,村里的硬化道路都修到了家门口。生活是越来越好了,党的政策真是好!不过……我这有个小事,不知道你们能不能帮我问问是咋回事?”去年11月,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委对村(社区)巡察组进驻石梯镇大石村开展巡察,在向村民赵某新了解情况时,赵某新吞吞吐吐的一番话引起了巡察组的重视。

“老赵,有什么问题你就直接说,不要有顾虑。群众的事无小事,我们巡察组就是为解决群众问题来的。”巡察组组长龙光鸿说。

安康市汉滨区纪检监察干部下乡走访。郑时根 摄

“年初我给镇上交了3000元买仔猪钱,交钱时镇畜牧站说是没买到仔猪会退回的,可是现在已经半年多了,别人家的仔猪都快出栏了,我这仔猪还没收到,钱也没给退,着急啊!”在巡察组的追问下,赵某新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石梯镇畜牧站在发放第一批仔猪时,以赵某新预交仔猪款较迟为由让其等下一批仔猪,而赵某新一等再等,既未领到仔猪,也未收到退款。其间赵某新询问过好几次,但镇畜牧站都以“正在想办法协调”等借口敷衍推脱,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

显然,镇畜牧站在服务群众方面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事关群众利益,巡察组决心管到底。

经过深入走访调查,巡察组查明了情况:负责购买仔猪的镇畜牧站站长薛某在多次买不到仔猪的情况下,私自将赵某新等6户村民预交的购买仔猪款2万余元滞留在个人手中。

巡察组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给石梯镇党委,要求镇党委立即督促薛某将2万余元仔猪款退还给群众。2020年12月初,薛某将钱款及时退还给了赵某新等6户村民。

“买仔猪的3000元镇畜牧站已经给我退回来了,他们还当面给我道歉了。真没想到巡察组连我这点小事也能管。”赵某新对巡察组干部感激不已。

由于薛某涉嫌违纪,区委巡察办向区纪委监委移交了薛某的有关问题线索。薛某终将受到相应的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巡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巡察这把“利剑”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巡察才有威信和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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