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纪温度直抵人心——“四项机制”加强汉阴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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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城鸟瞰图。方亮 摄

“组织没有抛弃我, 我更不能放弃自己。我要继续加油干,带着大伙儿把村里的猕猴桃产业发展壮大!”

群山环绕的陕西省汉阴县,冬日阳光和煦。经过蒲溪镇纪检监察干部的耐心开导,该镇一村干部的心头早已扫去受处分时的阴霾,自信的笑容又重新回到他的脸上。

对受处分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只是汉阴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举措之一。近年来,汉阴县积极打造警示提醒、澄清正名、容错纠错、回访教育四项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让执纪温度直抵人心。

常态化警示提醒

防止“小病”成“重疾”

“你作为镇主要领导,一定要在政商交往中处理好‘亲’‘清’关系……”日前,发现汉阴县某镇党委书记与企业老板交往过密这一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汉阴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当即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感谢组织给我打了这剂‘预防针’,今后我一定严格把好尺度,管好自己也管好身边人。”这位镇党委书记在谈话现场作出了保证。

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可以预防“小病”成“重疾”,充分体现了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怀与爱护。

2019年以来,汉阴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惠民富民政策资金落实、重大项目工程推进等风险点,结合巡察、审计、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37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诫勉谈话、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采用谈话函询的方式处置问题线索 120件,谈话函询后能够说明情况予以采信了结82件。

此外,汉阴县纪委监委出台了 《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强化预警纠错的实施意见》,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同时,充分利用县纪检监察网站和“廉洁汉阴”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查处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定期发送廉政短信,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针对之前谈话提醒时给你单位指出的干部工作作风强硬、不接地气的问题,请谈一下整改情况。”2021年10月,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季度检查,汉阴县纪委监委对1至9月运用“第一种形态”核查处置人员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

“对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如果‘一谈了之、一询了之’,不持续跟进,一些干部就会滋生侥幸心理。所以我们还会坚持开展跟踪回访、不定期监督检查、日常教育提醒,把问题彻底扼杀在萌芽状态。”汉阴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公开澄清正名

让干部轻装上阵

“今天的澄清会让我太感动了,作为一名包村干部,我还有2个多月就退休了,我会站好最后一班岗,尽职尽责为村民服务。”2021年3月,在汉阴县铁佛寺镇高峰村的村“两委”会上,包村干部杨远忠拿着《澄清证实反馈书》,如释重负。

此前,铁佛寺镇纪委收到了汉阴县纪委监委转来的一个信访件。信中,高峰村村民丁某直指杨远忠克扣了自己 1.28 万元的低保款、残疾人救助款以及 300 元的春节慰问金。

经全面细致地核查,铁佛寺镇纪委发现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及时为杨远忠进行了公开澄清,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了丁某。

“我上年纪了,忘记自己早就把钱取过了,幸亏你们帮我查清楚,这下我心里踏实了,也还了人家一个清白,确实是我冤枉他了。”丁某满怀歉意地说。

为扎实推进澄清正名常态化,汉阴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对党员干部不实反映予以澄清的实施办法(试行)》,还同步制作了检举失实澄清工作流程图以及澄清证实审批表、反馈书等文书模板,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和反馈等工作流程。同时坚持“归口受理、分级负责,谁承办、谁澄清”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拟澄清的不实检举控告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进行澄清,全面消除负面影响。

“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走进汉阴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张雪梅主任正在向前来反映问题的群众介绍“检举控告须知”,引导群众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反映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汉阴县制定了《纪检监察检举控告指南》,力争从源头预防诬告陷害行为。2019年以来,汉阴县共为8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

大胆容错及时纠错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之前纪委干部找我了解情况,我心里很难受。直到上个月被告知可以容错,我这颗悬着的心才算放下来。”汉阴县双河口镇凤柳村党支部原书记吴兴祥说。

原来,凤柳村贫困户王友军家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需要修葺,但家里却无力承担相关费用。2019 年 10月,时任凤柳村党支部书记的吴兴祥组织召开村“两委”会,会议决定从民政救助资金中列支7000元用于解决王友军家房屋维修问题。得知自己是因为这件事被举报,吴兴祥怎么也想不通。

“吴兴祥的问题主要是超标准救助和未按要求公示公开,但鉴于其出发点是为了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且该笔资金的列支经过了民主决策程序,后期也积极对该笔资金进行了补充公示,符合容错免责情形。”双河口镇纪检监察干部王娟解释道。最终,镇纪委决定对吴兴祥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凤柳村加强村务公开,进一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

为精准实施容错纠错,汉阴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确定了13种可以进行容错和5种不予容错的情形,制定了申请书、受理以及容错审批表等程序模板,实现了“防错、容错、减责、纠错”各关键环节和流程的无缝对接。同时,严把容错纠错案件“入口关”,对涉事人提出的容错纠错申请,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公平公正开展容错纠错。

为给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提供可参考、可借鉴、能使用的“作战指南”,汉阴县编印了《容错纠错典型案例汇编》,发放给全县各级党组织,鼓励各单位大胆容错,为担当负责干部撑腰鼓劲。

2019年以来,汉阴县共审核认定实施容错免责和减责20件22人,其中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容错11件12人,真正把为担当者担当、对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落到实处。

龙岗公园内的龙岗阁,是汉阴县城的地标建筑。方亮 摄

回访教育暖人心

“跌倒”干部再出发

“你们的谈话对我触动很大,我会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纪守法……”汉阴县某局干部王某坦诚地对前来回访的县纪委监委干部张鑫说。

此前,王某在兼任某单位报账员

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之后,她一蹶不振。汉阴县纪委监委及时对王某进行了回访教育,使其放下思想包袱、重燃工作热情。

“对一些不能正确看待处分的人员,如果教育挽救不到位,就有可能导致其失去干劲,在工作中消极懈怠。”汉阴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汉阴县持续探索“一人一策、一案一策”个性化回访教育模式,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遵循分级负责和“谁处分、谁回访”原则,通过走访、座谈、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回访教育,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开导,真正发挥审查调查的治本功效。

2019年以来,汉阴县纪委监委共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干部270余名。一次次回访,让受处分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教育、工作上有动力、政治上有盼头。

与此同时,针对彻底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的受处分干部,汉阴县纪委监委就干部处分期内的廉政表现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通报,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树模提供重要参考。

“刚受处分那会儿,感到压力很大,吃饭走路都躲着人。经过回访教育,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得到了矫正,干工作也有了动力。”汉阴县财政局基层财政所所长石某曾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组织的关怀帮助下,他更加努力工作,获得了县财政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三等奖,石某所在的财政所也被县财政局表彰为改革先进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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