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党风廉政建设 从“四个坚持”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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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即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党兴则国强,党衰则国弱。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党的全面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从政治、作风、心态、制度方面落实“四个坚持”。

坚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

党性坚强是基本条件,政治过硬是第一要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需要持之以恒去练就。一是要坚定信念。没有共产党人的坚定信念,就谈不上执政为民,保持党的清正廉洁也就是空谈。因此,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补足精神之“钙”,点亮心灵之“灯”,铸就心灵之“魂”,增强政治定力,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敏锐性。二是要严明政治纪律。要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对背离党性、违反党的纪律、破坏党的作风的行为,要及时提醒、纠正和制止,做到有信仰、守纪律。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更要按照是否带头廉洁自律,是否始终把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是否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全面正确履职的标准,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作风上的扎实与担当

坚持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细节上一丝不苟,滴水不漏。一是“清”字当先。“清”权责边界,明晰单位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和“微权力”界线。还要“清”责任事项,厘清内部沟通协调的“微权力”工作事项,做到风险清、责任明。二是“准”字着力。对可能发生违规、违纪、违法的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于重大事项、重要决策要形成负责人具体审、牵头领导复审、党委核定的审核把关制度,减少失误。三是“建”字保障。建实制度,压实责任,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推进党员日常管理、风险点管理、一岗双责、“两个责任”落实,规范党员的从政行为、经济行为、交往行为、履职行为,实现对党员的全方位监督。形成监督与权力运行同步同轨同向的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心态上的知足与进取

能否保持清正廉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正确的心态。党员干部要学会“知足”,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在名利面前“知足”,做到德在人先,利居人后,先忧后乐。在个人进步面前“知足”,淡泊名利,戒骄戒躁,甘于奉献。只有养成“知足”心态,才能坚守本心、稳步向前。此外,党员干部要不断进取,在面对物质诱惑时放下欲望,让自己过得坦然、过得健康,使自己的精神世界变得富足。止步于违法乱纪“一米线”外,不做败坏党风、违反党纪的事,以健康向上的生活形象、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贡献。

坚持机制创新与责任落实

端正党风、维护党纪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不断完善适应形势发展的监督管理机制。

一要健全责任清单制度。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具体化、条目化,逐一明确具体指标、完成时限和要求,制定统一规范的责任书,对清单以外的临时性或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书面向相关单位发送交办意见书,为党委、纪委履职尽责提供依据。签订责任书时,逐级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明责任、提要求、给压力。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工作总结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作为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形成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

二要健全公开承诺制度。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要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公开承诺,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等具体内容,定期就承诺履行情况进行公示。可以随机选取部分群众进行调查走访,收集意见建议,对承诺践诺情况进行测评打分,汇总后连同群众反映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

三要健全动态约谈制度。党委根据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效能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适时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出问题,责令整改。对所在部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突出问题的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督促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纪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听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收集约谈对象意见和建议。

四要健全定期报告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并将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使领导者更加履职尽责。

五要健全社会评价制度。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效能行风社会评价等工作,加强受访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力度,开展整改情况满意度回访。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约谈相关人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完善考核实施办法。坚持分类考核和量化考核的原则,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检查考核办法,进一步精简考核指标,制定评价标准,明确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各部门人员表扬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提高责任制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考核结论性材料装入个人廉洁档案。

(作者系陕西省委党校研究生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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