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干扰巡察工作,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建议其所在单位开除其公职。”近期,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纪委监委在宝鸡人民公园召开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现场宣读了对宝鸡人民公园原副主任黄某某等人的处分决定,引发宝鸡人民公园干部职工热议,也标志着渭滨区委对宝鸡人民公园党支部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宝鸡人民公园位于宝鸡市渭滨区,是宝鸡市最大的综合性多功能休闲娱乐场所,系渭滨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宝鸡市渭滨区委巡察办收到举报,反映时任宝鸡人民公园副主任黄某某在主持公园工作期间一手遮天,任人唯亲、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渭滨区委巡察办对此高度重视,于2019年12月成立巡察组,对宝鸡人民公园党支部开展机动巡察。
“组长你看,这十几张民主测评表、征求意见表的笔迹完全一致。”巡察初期,怪象频出。宝鸡人民公园党支部公然提供虚假的会议记录,并以没有记账为由拒绝提供下属动物园的账目;黄某某态度傲慢,不配合巡察工作;干部职工个别谈话时,部分人员避重就轻,闭口不谈问题,尤其是谈到黄某某时口径基本一致。
为了挖出掩盖的问题,巡察组迅速改变策略:一方面严正警告黄某某等人,重申了政治巡察的严肃性和干扰巡察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将个别谈话的地点改到巡察组驻地,排除人为干扰,并将谈话范围扩大为公园全体干部职工,同时加强实地走访力度。调整策略的效果很快显现,巡察组最终发现宝鸡人民公园党支部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用人导向不正确、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违规发放奖金、落实财经纪律不严格等问题。
2020年5月,巡察组将上述问题线索移交渭滨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后发现,在渭滨区委巡察宝鸡人民公园期间,黄某某指使工作人员隐瞒下属动物园账目,并提供虚假动物园收支情况;指使其他工作人员在个别谈话时隐瞒黄某某在动物园领取高额分成事实;指使宝鸡人民公园原保卫科科长收回部分职工征求意见表代填,安排宝鸡人民公园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某销毁“小金库”相关账务记录。此外,还查明黄某某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黄某某还存在涉嫌受贿犯罪等问题。最终,黄某某等7人因干扰巡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分别给予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记大过、政务降级、开除公职等处分。2021年9月,渭滨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黄某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
“宝鸡人民公园是上世纪70年代老一代宝鸡人参加义务劳动一锹一镐建成的。黄某某等人背离初心和使命,拉帮结派,把公园变成自己牟利的工具。巡察利剑剑指问题,揪出蛀虫,还人民公园一片净土,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黄某某等人被查处后,宝鸡人民公园的一位老职工高兴地说。
2017年以来,渭滨区委组建了4个专职巡察组,对全区52个部门、8个镇(街)、96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截至第八轮常规巡察结束,共发现问题1550项,移交问题线索182件,党纪政务处分9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