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玉珩(1781-1854年),陕西安康人,曾任四川北部新宁、昭化、德阳、绵竹、达县等县县令。由于他为官公正廉洁,被川北百姓称为“谢青天”,当地百姓还为其建“德政坊”,并书赠“为民父母,除暴安良”匾额。
谢玉珩任职时为民造福,声名流传于川北地区。1998年,安康市汉滨区流水镇政府为了纪念他,在距离其墓碑约500米处修建了一座亭子,取名为“清政亭”。亭子与墓碑隔水相望,给前来参观的人以启迪。
1998年,安康市汉滨区流水镇政府为纪念谢玉珩修建“清政亭”。郑时根 摄
据谢氏后裔珍藏至今的谢玉珩父亲谢元敬撰写的《自叙年谱》记载,清嘉庆二十五年,谢玉珩赴任四川昭化县令前,父亲谢元敬对他说:“凡为官者,荣亲易,不辱亲难,此去当为蜀民造福,不义之财分文不取。”谢元敬以此告诫即将走马上任的谢玉珩,当官光宗耀祖很容易,但要一直当个好官,在任时自始至终做到不给家人和族人丢脸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了。“不辱亲难”背后的深刻含义是,为官应“戒”字当头,廉为上,要时时警醒自己,必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谢玉珩的父亲也知道儿子要当个真正的清官不容易,所以临别时还对儿子嘱咐:“倘旅费不足,着人归取,余力尚能勉凑也。”次年谢玉珩果真因手头拮据,遵父嘱派人回老家取银二百两,而不累及百姓。
谢玉珩的一生,留下了许多传奇故事,其中饱含着老百姓对他的崇敬和爱戴。在他的墓碑上书有“德政嘉言存之天地,身模家范付与儿孙”的挽联,短短16个字,可谓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安康谢氏一族非常重视家风家教。谢元敬不仅一手将5个儿子、2个侄儿培养成才,而且从清嘉庆二十五年至光绪二十一年,75年间,其子侄孙中先后出了谢玉珩、谢裕楷、谢馨3位进士、10位举人,共有3位知府、9位县令。因族人出仕为官者多,谢元敬深知一人为官全家共担之理,所以他时时注意提醒后辈们为官要清廉节俭、一心为民。
安康谢氏家风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他们深深懂得廉洁齐家之理。《安康谢氏族规》第七条“励廉耻”强调,族中无论富人穷人都要注重人品,凡贪荣慕利、妄求非分者,都是不知廉耻、玷污祖宗之人。
翻开1936年第5次修撰的《安康谢氏族谱》,开篇是8个新旧序言,从族谱序言中便可以看出,谢家是一个家风严整、家教规范的家族。正是在这种严格家风家教的影响下,谢家人才辈出,成为陕南望族。
位于安康市汉滨区流水镇的谢玉珩之墓——青天墓。郑时根 摄
家风族风影响社会民风,安康谢氏世代传承下来的以德治家、以俭持家、以廉保家优良家风,不仅时刻激励着谢氏后裔,也让更多的干部群众铭记于心、受益于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
正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家风”关乎“政风”,“家考”就是“大考”,为官当修官德,官德养于平日,平日重在家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党员干部培育好家风提出了明确要求,从2015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到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处分措施作出具体规定,为党员干部重视家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回应。
从近些年查处的一些案件来看,出问题的党员干部普遍存在家规不严、家风不正等问题,亲属间相互影响、恶性循环,形成家庭式腐败、家族式窝案,“贪腐父子兵”“受贿夫妻档”等腐败现象多发易发。有的是因家属被“围猎”导致“堡垒从内部攻破”,不良家风在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堤坝上划出第一道裂痕;有的则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身不正,配偶、子女有样学样。不良家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而腐败也是不良家风的“助燃剂”,迟早会将一个家庭推入火坑。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让廉洁家风代代相传,是广大党员干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于党员干部而言,对亲属子女严管严教,建设、传承、弘扬好家风,不仅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政治要求、纪律要求。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办事,把党纪党规铭记在心,在生活中做到对亲属严格要求,教育家庭成员时刻绷紧“廉政弦”、常念“廉字经”。另一方面,党员干部家属也应充分发挥“守门员”作用,争当家庭的反腐斗士和助廉卫士,自觉抵挡“糖衣炮弹”,为幸福家庭筑起一道防腐屏障。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廉洁齐家,重视家风、注重家教。清正和谐的家庭是良好党风政风的助推器,领导干部有了好家风、好作风,才能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大众精神风貌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