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检”阻断“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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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精神,按照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8种格式进行了核查办理,现就具体情况复函如下……”

换届期间,陕西省蓝田县所有拟提拔任用干部都被出具了一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蓝田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部长秦小勃将这份回复函形象地称作干部的“政治体检报告”。

“监督为先,程序为要。将选人用人的监督前置,就是要坚决阻断干部‘带病提拔’的通道。”秦小勃告诉记者,2019年8月,蓝田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干部提拔使用和评优评先表彰等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一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才能真正发挥“把脉问诊”之效。换届开始后,为全面了解拟提拔任用干部的情况,让每份回复函有据可依、有理可循,蓝田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与案管室、信访室、审理室、党风室开展了10余次的组织联审工作,对每名拟提拔任用干部近3年来被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除了需要“一事一审”、精准把关外,还离不开县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上下协作、紧密配合。2021年2月村“两委”换届期间,蓝田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在对安村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某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研判时,发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曾收到一封反映其存在纵容村民违规建房问题的信访件,遂将此线索移交安村镇纪委进行核查。最终,马某被取消了继续参选村党支部书记的资格。

经查,2015年至2021年期间,在无任何建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该村3户村民私自在可耕地上开工建房。“村民这种‘未批先建’、侵占耕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的马某疏于监管,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21年7月,马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村镇纪检干部李璞说。

2021年,蓝田县纪委监委在党代表选举中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48人次,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11人次,在县级和镇街相关干部提拔使用中回复党风廉政意见 217人次。这其中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6人次,切实发挥了党风廉政意见审核把关的“指挥棒”作用。

“我们将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中,进一步从严把好干部任职前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蓝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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