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陕西渭南光明电力集团公司纪委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党政“一把手”及新任职年轻干部30余人,前往临渭区人民法院旁听某小学副校长宋某挪用公款案庭审,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庭审现场,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清晰还原了被告人宋某利用分管学校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赚取差价,并将部分获利用于个人消费及家庭支出的全过程。宋某最终因挪用公款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其本人当庭忏悔。
庭审结束后,该公司纪委组织了现场研讨,大家一致表示,旁听庭审打破了传统警示教育方式,将“书面案例”转化为“鲜活教材”,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堕落始于“小错不纠”,违纪违法必将承担严重后果。一位参加旁听庭审的干部感慨道:“以前总觉得职务犯罪离自己很远,今天才真正明白‘破法’必先‘破纪’,任何侥幸心理都会付出惨痛代价。”
此次活动是该公司纪委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一个缩影,更是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关键一步。下一步,该公司纪委将聚焦纪律教育常态化、监督执纪精准化、廉洁文化浸润化工作思路,把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推动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陕西渭南光明电力集团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