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不翼而飞的水泥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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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余根水泥桩不翼而飞,汉阴县蒲溪镇田禾村到底发生了什么?

今年4月,陕西省汉阴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紧盯乡村振兴发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等问题,在蒲溪镇田禾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田禾村蚕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账簿上有2笔“可疑”账目。

账单显示,田禾村蚕桑专业合作社于2020年7月购买4000余根水泥桩,2022年12月又购买5000余根水泥桩。

“水泥桩结实耐用不易损坏,村里买这么多水泥桩做什么?我们对事情进行了进一步调查。”汉阴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在走访群众、实地查看过程中,发现田禾村蚕桑专业合作社于2020年上半年购买了一批水泥桩用于猕猴桃种植。但是,从那以后该村并没有对猕猴桃产业园进行扩建,也没有对已栽的水泥桩进行更换。

那么,第二批购买的5000余根水泥桩去了哪里?

为此,汉阴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立即将发现的问题线索上报。经领导审批,汉阴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展开核实。

核查组很快发现,田禾村蚕桑专业合作社向水泥桩供应公司支付第二批水泥桩采购款半个月后,该合作社负责日常账目管理工作的沈某用个人账户又给水泥桩供应公司负责人毛某转款6652元。

沈某为什么要转钱?这是什么钱?为什么沈某转给水泥桩供应公司的6652元与购买第二批水泥桩的税费一致?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为了查明真相,核查组对沈某进行了谈话。

原来,田禾村在2020年购买第一批水泥桩的费用,作为项目资金在县农业农村局申请了核销。但是,在产业发展期间,土地流转费、劳务费等其他支出均不在项目资金核销范畴内,需要田禾村蚕桑专业合作社自行承担。于是,沈某在承诺支付税费的情况下,私下请水泥桩供应公司帮忙,开具了一张购买第二批水泥桩的发票,随后把虚报套取的项目资金用于田禾村蚕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开销。

你作为田禾村的村干部,想给村子谋发展是好事,但不能违纪违法呀……”在核查组的教导下,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在核查过程中,核查组还发现沈某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最终,汉阴县纪委监委于524日给予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了做深做实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汉阴县纪委监委向蒲溪镇政府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同时,还向县农业农村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针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导致的相关村级合作社存在虚报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堵塞监管漏洞。

截至7月底,汉阴县农业农村局已对6个镇、30余个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了督促指导,通过宣讲、座谈、核验报账等方式发现问题8件,现场督办1件,下达项目资金协助监管函2份,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向汉阴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件。

农村集体三资,一边连着集体,一边连着群众,规范三资管理就是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汉阴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持续紧盯基层矛盾多发、易发以及群众关注的涉农项目和资金领域。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涉农项目资金真正惠及群众,为全县乡村振兴提供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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