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检监察协会学习资料(2025年第9期·总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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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深化拓展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体育、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反腐,严肃查处政商勾连腐败,坚决惩治军企勾连腐败。”当前全国各省在招标投标领域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强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增强大数据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转化能力,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山东省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多维度进行数据比对,探索打造“全周期”管理的智慧监督模式,以数字监督助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专项监督。安徽省纪委监委以新科技、新机制、新举措探索监管新模式,强化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为统一大市场建设清障护航。

 

山东开展大数据赋能工程建设

招标投标领域专项监督

山东省纪委监委自2024年4月起在配合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综合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多维度进行数据比对,探索打造“全周期”管理的智慧监督模式,以数字监督助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专项监督。

一、多种类汇集数据信息,运用数据结构化成果助力专项监督摸清底数、瞄准靶向。一是大范围接入项目信息,筑牢数据底座。先后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发改委,将2023年以来全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全指标数据共计97.37万条导入省纪委监委数据库。结合前期已接入的工商登记信息、民政社保信息和2023年以来涉及招标投标领域有关信访线索数据,构建专项监督数据库。同时,探索搭建“标王”“陪标专业户”“为特定项目而生”等14类数据分析模型,进一步夯实技术底座。为扩大、盘活数据库,与住建、交通、水利、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打通数据端口接入渠道,实现实时动态更新专项监督数据库信息。二是全覆盖收集纪检数据,聚焦专项监督重点。依托省纪委监委监督贯通应用平台开设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专项监督专栏,收集驻省直主管监管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和16市纪委监委三类台账信息:全省2023年8月专项治理开展以来的《突出问题监督清单》、党的二十大以来的《问题线索台账》和《案件查办台账》,为摸清专项监督突出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中反映基本情况,夯实数据信息基础。三是多角度运用数据成果,提升监督实效。通过平台结构化整理功能,综合分析、运用项目信息和纪检数据。如,平台按地市、行业统计各区域、各部门的突出问题,圈定监督重点,纳入政治监督活页,持续跟进监督。按线索来源、职级、处置结果等分条件统计数据和占比情况,系统分析形势、特点,结合调研工作,形成《全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调研报告》《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图》《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选编》。将风险防控图、法规文件、数据模型思路等成果信息导入平台,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提供思路和指引。6月、9月先后两次公开通报6起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指导各级各部门检视问题、推动整改、深化治理。

二、多层次搭建数据模型,通过数据分析碰撞助力精准排查问题线索。为破解数据模型分析结果不能直接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这一难题,探索创建大数据“双向论证方法”,着力发现围标串标背后的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利益输送、失职失责问题。先正向运用数据模型筛选出疑点问题与信访数据进行比对碰撞,把包含大数据筛查出的标王企业、陪标企业、捆绑投标项目等疑点项目、企业的信访件,初筛为重点线索;再将重点线索中的重要信息(招标单位、疑点项目名称、中标企业、代理机构等)用数据模型进行二次反向筛查,最终锁定匹配度较高的信访件,并将信访反映招标投标问题和大数据分析问题合并形成督办线索。该方法还有利于辅助办案人员明确工作思路和核查方向。2024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发现问题线索66件,立案33件,留置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纪委监委通过数据模型分析比对,梳理出8件问题线索交有关市纪委监委办理,并定期督促调度案件办理情况。目前,立案4件,留置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批评教育3人。

三、多维度运用各方数字平台,依托嵌入式、智慧化监督手段,推动专项监督常态长效。全力推动各类数字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平台。省发改委与省公共资源中心齐力研发“云智”监管平台,对全省入场交易的招标投标项目进行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并嵌入数据预警分析模型,实现实时预警提示。省纪委监委将专项监督嵌入“云智”监管平台,专设账户2个,实时跟进监督了解进场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不断拓展大数据监督深度和广度。加大招标投标基础数据归集力度,打通“信息孤岛”,主动对接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督促其将财会监督、专项审计、案件侦办中发现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实现数据跨平台、跨部门、跨行业交互共享。如,前期省纪委监委通过数据模型分析移交疑似围标串标问题4类26条,行政执法机关查实7条,依法对两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对6名评标专家进行扣分、暂停评标、通报等处理。反馈涉及党员1人,已给予批评教育。全省各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并移交其他机关109条。督促开发建设评标智慧监管大数据分析系统,探索完善人员轨迹捕捉、敏感语音锁定、异常评分推送功能,实现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监管;持续优化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应用平台专项监督功能,进一步提升共享数据比对成果质效,实现线索移交、数据分析、成果汇总等“一站式”线上智慧化监督,为监督执纪执法赋能增效。

 

安徽强化科技赋能探索监管新模式推动

招标投标领域大数据穿透式监管

安徽省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治,推动省发改委等创新招标投标制度设计,促进数字化转型升级,以新科技、新机制、新举措探索监管新模式,强化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为统一大市场建设清障护航。

一、坚持科技创新,打造数据监管大模型。依托科大讯飞星火大数据AI技术,探索建立招标投标领域数字监管“156智慧交易大模型”,通过AI训练招标投标领域的自动生成、语义理解、逻辑推理、多维判定、智能问答等专属能力,着力实现投标文件雷达监测、AI“类人”评审、全链条穿透式监督、招标文件辅助自动生成。目前,已配合人工监管电梯类招标投标项目110个,发现文本雷同、关键要素同错等问题17个,为提升监管效能提供有力支撑。获得国家发改委肯定,拟于2025年上半年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全面铺开。

二、坚持方式创新,探索评标监管新模式。强化科技赋能,创新运用信息化方式,聚力评标过程全周期动态管理,加大评标专家监管力度,优化评标环节监管模式,着力破解评标不专不公等问题。强化专家管理。印发《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完善皖事通APP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实现专家管理全程留痕、责任可究。创新评标模式。探索推行“双盲+远程+分散评标”常态化,严防专家内外勾结、“借标生财”,累计在1094个项目中推广运用;开发电子暗标横向评审系统,实现专家“盲评”,打分结束后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有效阻断专家与投标人之间的“利益勾结”。推动信息化监管。推动合肥等市实施各主体全链条数字见证,制定《交易监管与见证工作联动方案》,围绕支撑监管事项、监管方式、监管要求,健全智慧监管与数字见证联动机制。设置专家主观分打分基准值,计算专家打分的偏差率,偏差率达到预警值不纳入评审总分,并向监管部门预警。实施标后评价。常态化开展“一项目一评价”,累计评价37.3万人次,1150名专家被扣分,475名专家被暂停抽取,清退出库126人。

三、坚持机制创新,协同联动取得真成效。推动健全招标投标领域监管工作机制,深化行刑贯通、府检联动、纪法衔接,加大纪检监察机关与行业监督部门、司法执法机关、审计部门等联动力度,做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协同作战、同向发力。推动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出台《串通投标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指引》,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公安、检察院、审计、纪委监委联动机制。依托“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迭代升级,对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等信息系统;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与公安相关警务系统等电子化平台数据互联,进一步提升模型分析串通投标能力,为协同打击串通投标职业团伙提供信息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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