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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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乡县城南街道中渡村村委会原主任史某某因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消息传来,中渡移民搬迁四期安置点的搬迁户们拍手称快。

2024年8月,西乡县纪委监委收到中渡移民搬迁四期安置点搬迁户联名反映,在登记办理移民搬迁过程中,存在第三方收费的问题。“移民搬迁作为一项惠民政策,怎么会有所谓的‘第三方收费’?”这一情况引起了工作人员的重视。

西乡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前往中渡村进行深入调查,发现时任中渡村村委会主任史某某利用管理、分配移民安置房源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向搬迁户索取钱财。

“我当时掌握着中渡移民搬迁四期安置点的大部分房源,于是产生了从中牟利的想法,先后以楼层好坏、转让费或者利息这些借口向群众索要好处费。”面对核查组的询问,史某某如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搬迁户李某某的印证:“史某某说房子紧张得很,除了购房款外,还要交1万元的‘转让费’才能办理登记。我当时对这笔费用也存在疑问,但又怕错过了机会选不到满意的房子,最后还是给他交了钱。”

随着史某某违纪违法事实逐渐浮出水面,核查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县纪委监委经仔细研判,决定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包抓此案,对案件深挖彻查。核查组通过入户核实、查看有关票据、与镇村干部进行谈话等方式,初步掌握史某某在协助城南街道办开展中渡移民搬迁四期安置工作过程中,违规向20户搬迁户收取户口管理费,并伙同他人以“转让费”“利息”等名义向48户搬迁户索取好处费。在确认违纪违法事实后,县纪委监委随即对史某某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违规收取群众的钱,一分一厘都要追回来。”西乡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在这起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远赴新疆阿勒泰地区,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将另一涉案人员带回。

最终,史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违纪违法资金已全部追缴,由县纪委监委退还给相关搬迁户。其他涉案人员也受到了相应处理。

该案是西乡县纪检监察机关推动解决民生实事的一个具体实例。近年来,西乡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为民情怀,以为民办实事为抓手,督促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一领域一类事、一镇街一实事”清单,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积极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去年以来,西乡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监督推动办理各类民生实事108件,惠及群众3000余人,推动健全制度3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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