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监督规范“三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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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还有这样一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如果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领到这笔钱!”近日,面对回访的县纪委监委干部,陕西省镇巴县兴隆镇黄河村村民王贤财感慨万分。

提起黄河村的这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还要从镇巴县委巡察移交的一件问题线索说起。

2024年5月,镇巴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反映时任兴隆镇黄河村党支部书记胡永平在村集体资金使用中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经研判,该线索立即被列为重点案件并开展核查。

7月,胡永平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胡永平于2016年成立了自己的专业合作社,并以发展茶产业的名义流转了群众土地,在没有告知群众退耕还林政策的情况下,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伪造退耕还林合同等相关材料,通过了县林业局验收。

2019年2月、7月,县财政局陆续拨付了两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49.51万元,其中10.54万元应该兑付给群众,却被胡永平擅自用于个人支出。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期间,他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80万元归个人使用,骗取产业奖补资金33万元。

2024年9月23日,胡永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在严肃查处此案的基础上,镇巴县纪委监委将挽损退款作为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督促兴隆镇党委成立核查组,通过实地丈量、数据比对、入户走访等方式,对县林业局反馈的胡永平2017年实施退耕还林图斑涉及的116户群众、共计617亩土地面积和资金兑付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发现,102户村民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没有兑付到位。

2024年12月10日,镇巴县纪委监委在兴隆镇黄河村召开涉案资金集中返还大会,102户村民终于拿到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镇巴县纪委监委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行动专项监督为切入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持续精准发力,狠抓案件查办,推动以案促治,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为找准问题根源,镇巴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10个单位50余人组成2个工作组,选取信访多发频发的2个乡镇,以点带面,对土地流转、集体经济、财务监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进行全覆盖调研,共发现镇村两级“三资”领域问题13类95个。

针对发现的问题,镇巴县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召开问题交办会,向相关镇党委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单位及分管县级领导反馈问题,并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方式,跟进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倒逼责任压实、工作落实。

在镇巴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镇巴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县林业局建立《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资金足额兑付。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2024年以来,镇巴县纪委监委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联合办案等方式,共立案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留置2人。

此外,镇巴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纪审财农”联动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压紧压实镇级层面监管责任,统筹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力量,织密织牢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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