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廉不廉,看过节”。中秋节日来临之际,宝鸡市扶风县夯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狠刹公款送月饼节礼等歪风,确保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该县县委下发的《通知》要求,节日前后,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干部早提醒、早教育,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奢侈浪费行为作为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对违规违纪者做到“露头就打”,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我们县纪委还出台‘8个严禁’的规定,防止干部触碰红线。”扶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邓方介绍。“8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该县在中秋期间构筑立体式监管网络,除向社会公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电话外,还充分发挥县电视台、“扶风吧”百度贴吧等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各类经调查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和案件,营造强大的舆论监管氛围。同时,实行县、镇(部门)、村三级联动,县纪委组建明查暗访组深入基层,实地检查,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村监委会在本辖区内开展明查暗访,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在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每周上报查处包括公款送月饼在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为了突破“改进—反弹—再改进—再反弹”思维定式,该县实行事后监督,每半年,县纪委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抽查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一旦发现有公款购买月饼节礼等现象,将严肃处理。目前,该县纪委已组织人员在酒店、礼品店等地开展明察暗访11次,对有违纪苗头的5名干部及时阻止并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