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国同志在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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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月19日)

同志们:

  省纪委五次全会非常重要。大家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和吴官正同志的重要讲话,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今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昨天,董雷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我完全赞成,希望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目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2004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进展,发展是健康的。董雷同志已作了全面总结,我就不再重复了,需要补充和强调的有这么几点:

  一是,省委、省纪委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是明确的、端正的。始终相信干部大多数,立足于教育和保护干部的大多数。同时,对发现腐败案件的线索一个也不放过,旗帜鲜明地查处大案要案,毫不手软。省纪委查办的案子,是经得起检验的。去年,我们分三期举办了市厅级领导干部参加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班,增强了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接受党内监督的自觉性。

  二是,全省反腐倡廉的三项工作格局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委常委同志郑重地向全省人民作出了四项廉政公开承诺。省委作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七个不许”的规定。为了解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问题和防止、杜绝“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联合提出了12条措施。妥善处理了一批在农村征地、城市拆迁、企业改制中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是,对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进行了新的探索。董雷同志主持省纪委工作后,按照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带有创新性地提出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思路,去年这方面的试点又取得了新的经验,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和中纪委的充分肯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决定今年在全省全面推行。

  四是,全省纪律检查队伍的能力建设有了新的加强。各级纪检机关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注重加强执政能力和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履行职责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队伍的整体状态是好的,是富有战斗力和奉献精神的,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的讲话中指出:当前,反腐倡廉总的形势是好的,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程度有所提高。他还深入分析了新形势下腐败问题呈现的新特点:即经济类案件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突出,窝案串案明显增多,领导干部与配偶子女串通进行腐败活动相当突出,作案手段隐蔽性加强。胡锦涛同志尖锐地指出:目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比较严峻。这一形势判断符合我省实际,五个新特点在我省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在一些干部中收钱送钱、跑官要官、参与赌博等问题还比较严重。解决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的问题还需要下很大的功夫,做艰巨的工作。

  胡锦涛同志指出:“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在国际形势深刻变化和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的情况下,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纪委五次全会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分析上来,统一到中纪委五次全会对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上来。

  二、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贯彻落实这个决策,必须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注重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总体上讲,当前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条件基本具备,时机比较成熟。”这是一个重要的判断和指示,希望同志们认真领会,并用这个精神指导我们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继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这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从这几年查办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尽管表现形式各有不同,但从主观上看,都是从放松世界观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开始的,这是一个带共性的特点。为了爱护干部、保护干部,提高干部的能力,必须把思想教育摆在预防工作的首位,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根据中央的决定,省委已经作出部署,从今年开始,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全省广大党员中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是第一批开展教育活动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央规定的其他学习篇目,认真开展自我批评,严于解剖自己,查找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注意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上分析原因,以增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延安精神教育,进一步打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的工作机制。

  第二,全面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近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警示训诫防线融教育、制度、监督为一体,体现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是我省纪检工作的一个成功探索。最近,省委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党委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要注意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的放矢地抓教育。要注意严格规范程序,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要注意把握政策界限,防止以警示训诫代替党纪政纪处分和随意扩大警示训诫范围的倾向。

  第三,认真执行反腐倡廉的法规制度,努力加强我省相关的制度建设。这几年,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党中央加强了法规制度建设,我们一定要学习好、贯彻落实好中央已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出发,又提出了要抓紧建立健全六个方面的相关法规和制度,我们要对照检查,抓紧对我省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行之有效的要继续执行,不完善的要充实完善,该建立的要尽快建立。

  第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我们要针对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完善能够实现有效监督的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形成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的程序体系,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鼓励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同时要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要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诫勉谈话制度,扩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建立健全审计结果的处置机制,使监督的关口前移。

  第五,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我们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着力推进四个方面的改革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改革。在经济改革方面,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是今年我省改革的重点,实行股份制是推进国企改革的主要形式,我们要积极支持国有企业的改制和重组,同时也要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要逐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努力解决好由于收入差距过大引发的问题。在政治改革方面,要正确处理和规范党政关系,坚持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支持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要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要推进国家政权机关的改革,规范公共权力运作。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规范行政审批,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这里,我再强调一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问题。近年来,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要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改革。要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考察的制度和办法,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完善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要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有些问题比较明显、但一时难以完全查清的干部,可先采取停职、免职、调离等组织措施。

  第六,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我们强调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始终保持查处大案要案和惩治腐败分子的态势。当前,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逐案落实办案力量,排除各种阻力,尽快取得突破。

  最近,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体现了注重治本、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坚决贯彻,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办法。

  三、进一步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

  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和艰巨的工作任务,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探索纪律检查工作的规律,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干部素质,努力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

  吴官正同志向全国纪律检查机关提出要提高“五种能力”,即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这五种能力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缺一不可,必须全面提高。全省各级纪检机关都要按照加强“五种能力”建设的要求,联系自己的实际,切实加强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水平。

  提高纪律检查工作的能力,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律检查干部队伍。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忠于党和人民。要全面掌握和正确运用党中央和中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现在,腐败行为日益隐蔽,手段翻新,犯罪行为高科技化。这就要求大家加强新知识的学习,增强斗争的新本领。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权。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广大纪律检查干部尤其是基层纪律检查干部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任务繁重,工作辛苦,对他们政治上要严格要求、工作上要大力支持、生活上要热情关心。

  反腐倡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把它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去年11月,中央召开了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省委及时进行了传达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党委主要领导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为从严治党、从严执纪、查办大案要案排除阻力,做纪律检查机关的坚强后盾。要积极帮助解决纪律检查机关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与司法、行政、审计、组织人事和宣传舆论等部门的联系,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巩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壮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合力。各级纪委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在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能的同时,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是艰巨的。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夺取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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