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县纪委、监察局自1998年以来,在中、省、市纪委三项工作格局任务中,以查办案件为龙头,狠抓自办案件的查处,以办硬案办铁案为指导思想,审理严把质量关。每审理一起案件,严格执行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同时对违纪人员提出的正当理由与合理要求认真核实、正确对待;对违纪违规人员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真正从思想上认识自己的错误,做到心服口服。处分决定发出后,认真落实受处分人员处分的执行情况,及时检查、回访受处分人员的工作安排、调资考核、思想表现等。八年来自办案件共查处78案88人,受党政纪处分人员无一人提出申诉、复议,并且在各自的岗位上安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