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两级推行 信访举报办事公开情况调查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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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处理,是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规定的党内监督十项制度之一,是我们党加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对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有利于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及上访人的监督更加快捷方便,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和处理信访问题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更加有力。对此进行认真分析,不断探索,提高信访问题办结率,及时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事关基层稳定、经济发展、民心向背的全局。根据上级安排,本室近期对县乡两级信访举报办事公开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县、乡两级已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并开始走向深入和规范。一是工作机构网络健全。县、乡已普遍建立了信访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受理并解决群众上访问题;二是制度齐全。县、乡两级都有信访工作制度。县上和大多数乡镇制定了领导接待群众来访、首访负责、服务承诺、信访保密、信访室职责等各项制度,有的单位还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下访、领导包案等新制度;三是结果公开。对多数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都在适当范围向群众公布,特别是署真实姓名的,还征求了信访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或建议,接受信访人的查询和监督;四是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县本级、县直部门、乡镇受理的信访件处理结果,采取召开群众代表或村、组干部会议通报调查结果,广泛征求意见或建议,使每一件信访案尽量做到处理恰当、公平、公正,让群众满意;五是在办公场所公布了信访工作各项制度、职责。特别是县本级及县政府各部门普遍制作了信访工作人员胸牌、桌牌、公示牌、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等。

  存在问题:一是信访岗位编制少、人员少,多数单位、部门信访干部只有1-2名且多数为兼职,精力不够集中,工作力量比较薄弱;二是有些制度比较陈旧过时,已不太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三是公开内容简单,偏重公布最终办理结果,而对信访处理程序及办理进展情况等公开较少;四是进展不平衡,多数单位、部门已逐步走向制度化,但还有一些单位、部门对此项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对信访举报办事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些单位、部门对辖区的信访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使信访量逐年攀升,更谈不上信访举报办事公开,甚至错误认为,让群众知道的多了,怕又惹出新的信访问题,只能添乱,因此不愿也不敢将信访举报办事公开。

  2.信访干部队伍的弱小与信访工作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县纪委信访室编制2人,近两年每年受理承办、转办、督办信访件达100件以上,同时还要参与其他多项工作;乡镇、县直部门信访干部多数为兼职,但要受理本辖区、本系统内的大量群众信访举报。信访干部队伍力量不足,与近几年信访工作量大幅度增加以及信访工作新的要求矛盾十分突出。

  3.信访举报办事公开的有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各单位、部门推出的公开措施,也是各自为政,缺乏统一规范和可操作性,使群众监督、纪律监督、社会监督工作难以落实。

  三、建议及对策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考核。县、乡两级是群众信访的源头,又是解决信访反映问题的关键,在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信访问题又将产生。因此,信访工作应常抓不懈,要用改革的观点、发展的思路指导当前信访举报工作。要把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列入各单位、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从抓稳定、促发展、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水平。选拔政治强、文化高、热爱信访工作的同志到信访部门工作,增加信访工作力量,适应新形势需要。加强对信访干部的业务技能、服务意识的培训、教育,不断造就一批能处理复杂信访问题的专门人才队伍,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3.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要尽快研究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如一些单位、部门已推出的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公开、信访工作通报、信访宣传、领导包案等,进一步明确、细化信访公开的内容、公开的范围及公开的目标要求等,逐步把信访举报办事公开推向制度化、规范化。

  4.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要设立信访举报办事《公开栏》,把受理信访举报工作流程、机构设置、工作制度、举报电话等永久性事项向社会公布;对信访问题的办理进展情况、调查处理结果等内容设立流动《公开栏》,针对不同信访问题及不同时期向群众及信访人公布。公开形式除召开群众、村民代表及干部会议公布结果外,有条件的单位、部门可运用新闻媒体、网站公布一些不涉及保密的信访信息,或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召开信访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或建议,查清核实群众信访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并处理到位,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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