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商南县纪委按照《实施纲要》和省市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要求,认真落实警示训诫防线《三项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已实施警示训诫83人,其中,警示提醒60人,诫勉督导16人,责令纠错7人;科级干部44人,一般干部39人。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做到“三个到位”。
1.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到位。省、市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有关文件下发后,县纪委及时召开常委会,成立警示训诫室,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构建警示训诫防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
2.广泛宣传,思想认识到位。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坚决贯彻落实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我们首先在委局机关集中一周时间,对省委《实施方案》进行反复学习、座谈讨论、认真研讨,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县委召开副科级以上干部大会,对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县纪委监察局编发《商南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资料汇编》宣传册,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县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分别通过宣讲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省委《实施方案》和市纪委《三项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和实践,是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有效途径,是强化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最大限度教育、挽救、保护干部,壮大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3.建立机制,责任落实到位。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了规范有效的协调机制。县纪委监察局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所在党政组织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分解、指导落实等工作;县委、县政府以文件的形式明确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检、法、审计等部门为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主要承办部门,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成立警示训诫协调审核小组,策划警示训诫方式和重点,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稳步推进,严把“三关”。
1.明确对象、类型确定权,严把“入口关”。县警示训诫《实施方案》规定:警示提醒对象由党委(党组)或纪检监察机关分管领导确定并组织实施;诫勉督导对象要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由党委(党组)或纪检监察机关分管领导确定并组织实施;责令纠错对象在党委(党组)或纪检监察机关核实后,由主要领导确定并组织实施。为了防止以警示训诫代替党纪处分,把警示训诫与一般性思想教育相混淆,确保用一把“尺子”量到底,我们在警示训诫对象和类型的确定上,明确由县警示训诫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严把“入口关”。
2.明确实施要求,严把“实施关”。在严格遵守《三项制度》规定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在实施警示训诫时,要做到“六要”,即要向被实施人说明谈话启动程序,表明实施人身份;要查明被警示训诫人的基本情况,向被警示训诫人讲清其所犯的错误;要向被警示训诫人提出具体、明确和有针对性的要求;要求被警示训诫者就所犯的错误和组织要求,提出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要向责令纠错对象告知整改期限,对象要在记录上签名;要建立文书档案。
3.明确监督整改、解除责任,严把“解除关”。针对具体整改要求、时限由谁来落实,如何解除警示训诫的程序问题,我们规定警示训诫整改要求的落实、跟踪、回访、整改效果的考核由原实施小组负责,警示训诫结束后,相关资料由实施小组交警示训诫办公室审查后存档;被责令纠错人的训诫解除,由原实施小组在被责令纠错人自查、申请、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鉴定和进行回访的基础上,提出解除训诫意见,交警示训诫办公室统一审查后,由警示训诫办公室提交有关会议决定是否解除,并向被责令纠错对象发出解除或延长训诫期的通知。
(三)增强“四性”,提高警示训诫效果。
1.充分准备,增强计划性。实施警示训诫前,首先对警示训诫对象的问题组织调查核实和开展分析研究,进行甄别,确保掌握的问题准确,教育有力,防止因事实不清、情况不明,造成被动。其次,弄清被警示训诫人的工作经历、受教育程度、家庭状况和性格特点等,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拟定实施提纲,明确实施重点和实施方式,做到方法恰当,运用自如。
2.情理相融,增强互动性。在实施警示训诫过程中,允许被警示训诫人解释、交流,减轻、消除被警示训诫人的紧张情绪和逆反心理,积极营造严肃而不压抑、庄重而不失自然的以人为本的警示训诫实施氛围,注意避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重视警示训诫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解释,以诚相待,做到利害分明,情理交融,避免我说你听、我问你答,以便使警示训诫对象拆掉“隔心墙”,克服排他心理,心服口服地接受谈话。同时,对实施场所和人员的确定,也要因人而定,保证了实施效果。
3.有的放矢,增强针对性。在实施警示训诫时,紧紧围绕已掌握警示训诫对象的问题展开,讲清问题,指出不足,严格要求,达到了使被警示训诫对象认识得到提高,思想受到震动,心灵受到震撼,行动得到转变的目的。如:针对在行风评议中群众对后三名的电力局、联通公司、自来水公司所提问题和意见,进行分析研究,找准其共同问题和各自存在的主要问题,对3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实施集体警示提醒,由于指出的问题具体、分析原因深刻、整改要求可行,他们心服口服,警示后三个行业服务态度明显好转,得到了群众好评。
4.跟踪回访,增强实效性。警示训诫后,注意及时回访,观察被警示训诫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变化,结合实际,采取表扬、批评、延期、纪律处分等手段,增强了警示训诫效果。
二、工作成效
(一)教育挽救了一批干部。警示训诫防线的构筑,使一些党员干部在执行政策、履行职责、工作作风、思想道德和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规违纪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纠正,避免了“小洞不补、大洞受苦”、“小错铸大错”现象的发生,体现了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如:2004年,县广播电台负责人段某,群众反映其有生活作风问题,由于很难落实,我们在向其点明反映问题的同时,从领导艺术、工作方法等方面分析根源,帮助其自警自省,段某高兴地说:“电台女记者多,人多嘴杂,组织不提醒,我还意识不到,感谢组织提醒,今后我一定注意工作方法”。党马乡乡长叶某因财务管理中把关不严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非生产性支出过大等问题,干部群众意见很大,经调查确有其事,我们及时对其进行了责令纠错。实施警示训诫后,叶某认真反思自己的错误,分析错误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大了政务、财务公开力度,消除了班子成员和干部的疑虑,凝聚了人心,使领导班子更加团结和谐,带领全乡干部群众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进行小流域治理,积极推进“村财乡管”,使该乡乡镇企业名列全县第一,“黑漆河小流域治理工程”被省、市、县评为“精品工程”,本人被县上评为“村财乡管”先进个人。叶某感激地说:“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组织及时提醒告诫的结果,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和爱护”。市、县电视台抓住时机,给予了宣传报道。
(二)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及时提醒一部分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强行控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前移了监督关口,强化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2004年,我们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党马乡计生办有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对其站长安某进行警示提醒,安某认真检查本站的执法行为,针对不足和漏洞,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执法规程》,创新工作方法,因此,该乡计划生育工作名列全县前茅。2005年9月,安某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县粮食局长杨某在国有资产管理中执行政策有偏差,我们给予诫勉督导,帮助其学习政策,分析原因,制定制度,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强化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措施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增添了新措施。过去,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办法很少,现在,有警示训诫,我们就对少数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训诫,强化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试马镇镇长魏某由于重视廉政建设不够,借过36岁生日之机,大摆宴席,群众举报后,我们对其实施责令纠错,该同志不仅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危害性,及时纠错,并表示要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认真抓好本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原青山乡党委书记周某,因工作作风不实,给予其警示提醒,后又因其监督管理不力,该乡群众乱伐林木种植袋料香菇,毁坏林木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对其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周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组织部门及时对周某职务进行调整,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产生较大影响,有效推动了责任制的落实。
(四)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素质,转变了工作作风。警示训诫防线的实施,使那些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能够及时警醒,自觉遵纪守法,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县农经管理站站长陈某,在任副站长时因其作风不实,造成对一些村的审计报告数字不实,干部群众意见很大。县农业局纪检组对陈某进行警示提醒,陈某写出了深刻检讨,作出了承诺,工作比以前细致认真,2005年被提拔为站长。过风楼镇一副书记在带领干部下村组工作时,因工作方法简单,激发了干群矛盾,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县纪委及时予以查处。并针对该镇干部工作作风和该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认识问题,及时对该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实施诫勉督导。通过诫勉督导,该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端正思想,澄清认识,在全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干部作风纪律教育大整顿,实施“三包一知情”活动,即科级干部包村,一般干部包组,党员包贫困户,人手一本民情日记,常驻村组,与群众“三同”。由于该镇在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工作中成绩突出,2005年镇长华某被调任到其他乡任党委书记。
(五)调动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施警示训诫,有利于使工作失误者、轻微违纪者和无辜诬告受害的党员干部解脱思想压力,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干事创业。据统计,2003年以来,我县共警示训诫83人,有66人在警示训诫后,当年被评为各类先进或提拔,占警示训诫总数的80%。其中,科级44人,占53%;一般干部39人,占47%。2003年,县文体旅游局的一位负责人接受警示提醒谈话后,他深有感触地说:“警示训诫是超前防范、关爱保护干部的一剂‘良药’。”之后,他正确对待群众反映、组织的提醒,以“有则改之,无则自警”的态度,积极投身到县旅游开发和繁荣县文化体育事业的工作中。
(六)促进了大案要案的查办工作。通过实施警示训诫,使大量信访问题得以快速解决,有利于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今年以来,我们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案件线索进行重点核查,先后查处原矿管办主任殷某和王某受贿窝案等大要案9案9人,移送司法机关4案4人。其中,万元以上大案5件,涉及乡科级干部4人。大案要案的数量、质量及涉案金额等都有新的突破。
三、几点体会
(一)加强领导,是全面建设警示训诫防线的关键。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必须在各级党政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才能得以顺利开展。只有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各级党政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级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警示训诫防线建设。
(二)深入学习宣传,是全面建设警示训诫防线的前提。警示训诫防线是强化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只有被党员干部所认识,才能发挥其教育、挽救、保护的作用,只有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相互讨论、深刻领会,才能提高党员干部对建设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认识,增强其参与构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规范操作,是建设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最基本要求。警示训诫防线《三项制度》是警示训诫防线区别于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重要标志。在实施警示训诫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警示训诫《三项制度》的具体要求,规范操作,既不能把它同一般地思想教育相混同,又不能以警示训诫代替纪律处分。否则,就会使警示训诫防线“走样”,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四)积极实践,是建设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生命线。建设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要深化,只有在不断的实践中,才能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才能丰富发展、提高升华。一句话,实践是建设警示训诫防线的生命之源,是其丰富发展的动力所在。
我县建设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警示训诫的学习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警示训诫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其检查指导、评估、考核力度有待进行加大。对此,我们将在省、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三项制度》,结合《实施纲要》和我县实际,严格政策,大胆探索,全面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