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达平是一位普普通通的纪检监察干部。在这一岗位上,他一干就是13年,在这平凡的13年中,他为正党风、惩腐败、促廉政不懈地做出了奉献。
“秉公执纪,刚正不阿”,他用自己的言行维护了党政纪的严肃性,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1998年余达平任柞水县监察局长后,分管案件查处工作。对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他都认真审阅,从中筛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他不仅联系重点案件查处,还亲自参与办案工作。
在查办一名科级干部贪污挪用扶贫款案中,他顶住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不分昼夜,加班加点,找证人,查证据,核账务,很快查清了这名科级领导贪污挪用1.66万元扶贫款的违纪事实,并果断给予其留党察看和行政撤职处分。
1996年,在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建房、超占住房工作中,当时县上有四位颇有影响的领导干部多处购房和超占公房,群众反映十分强烈。面对这块“硬骨头”,他没有退缩。一些人劝阻他:“你不要傻了,这涉及领导的事,你还去查啥呢选”他说:“怕惹人就不干纪检监察工作。”他多次登门,耐心宣传清房政策,使这四位同志主动退出多占多购住房。
一次他在查办某局领导违纪问题时,被查人设置重重障碍,使调查工作一度陷入被动。但他不因困难退缩,经过周密的思考,制定了严密的调查方案,坚持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经过细致的调查,很快查清了这名局长贪污挪用、以权谋私的违纪事实,查出违纪资金1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万多元。
办案得罪人在所难免,特别是查办自己所熟悉人的案件。但在正义和亲情面前,余达平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了响亮的回答。他查办过熟悉的县法院副院长和两名庭长违法办错案的问题,并给予了严肃处理。还查办过曾是他的老领导及其子的违纪问题。开始该领导还抱着侥幸心理,想余达平一定会手下留情,但随着问题一件件查清,这位领导开始慌了,亲自出面说情令其儿子四处活动。可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余达平坚持按原则、按规定秉公做出处理,使老领导及其子受到了应有的党政纪处理。
1990年,余达平在查处县药厂原厂长王某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一案时,同时带出贪污挪用问题,王某被依法逮捕,并被判刑。王某把一切怨恨全记在他的身上,并扬言要报复。王某出狱后,对余达平一直耿耿于怀。一次他俩狭路相逢,王某恶狠狠地说道:“姓余的,你等着瞧,我和儿子不会放过你的选”余达平毫不客气地回敬道:“我不希望看到你的儿子重蹈‘父’辙。”
2000年4月,在县石油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支持和纵容下,个别职工违规上路设卡,拦挡拉油车辆,屡禁不止。他数次出面纠正,但公司经理阳奉阴违,一犯再犯,两个月内乱收费一万多元。对此,余达平亲自带人仅用5天时间就查清了违纪事实。但在谈话时,该公司经理自恃其人事权在上边,百般狡辩,拒不认错。甚至还扬言,他是上级主管部门管的人,看你能怎么样。余达平毫不妥协,找依据、查规定,明确指出其错误所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其主管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其主管部门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 对其给予免职。这一长达三个月的“三乱”问题最终得到解决。
几年来,余达平先后参与查办了县多经办隐匿、挪用扶贫资金案及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某侵犯群众权益等一批重大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188万元。1998年余达平被评为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柞水县纪委连续三年来办案工作在全区评比中名列前茅。
“严于律己,求真务实”,这是余达平一贯的工作作风,也是他人生的写照
严于律己,求真务实是他一贯的工作作风。一次,他在查办某厂一个案子中,厂领导看到调查组工作辛苦,特意改善了两次伙食,饭后余达平要付钱,厂领导坚拒不收,回单位后他立即照价将调查组的饭钱派人送给了厂食堂。又有一次,余达平带人下乡办案,某企业领导特意在酒店准备了一桌酒菜,他坚决辞掉,自己到食堂买饭吃。企业领导生气地说,“你不吃,我们自己吃。”他劝道:“饭菜你们吃吧,酒还是省着,企业还在亏损,节约一点是一点。”一席话说得该企业领导连连点头。
余达平不但自己清廉自律还常常严格要求干部,“公家的钱一定要当自己的钱去花,能省就省,能俭就俭。”两河乡是全县最偏僻的乡,离县城60多公里,又不通班车。1992年余达平在该乡搞社教时,为了节省公家的钱,每次回城开会,他来回都是步行。他的率先垂范,成了干部们学习的榜样。
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十多年来,余达平严惩腐恶,力洗民冤,通过一桩桩案件的查处,捍卫了党纪政纪尊严,赢得了党和人民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