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部门纪检管理体制亟待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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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县直部门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依然繁重,如何发挥县直部门纪检监察职能就显得尤为迫切。从县直部门纪检组织工作的现状看很不如人意。主要是纪检职能作用严重弱化,对领导干部难以开展有效监督,惩治腐败、查处案件打不开局面,纠风治乱等项工作亦难以立茬下势。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纪检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实际能力和水平方面的,也有基层纪检组织管理体制不顺、纪检干部面临诸多困扰存在后顾之忧、工作环境不够优化方面的原因。笔者以为后者是当前存在问题的主要方面。现行管理体制下,县直部门纪检工作受制于部门行政领导。人、财、物由部门直接管理,纪检干部工资等待遇由部门审核发放,工作考核奖惩由部门决定,纪检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部门工作,很难独立行使纪检监察职权。目前,每个部门仅配备1名纪检干部,有限的力量对部门领导权力的监督、违纪案件的查处均有诸多困难和不便。且部门领导往往从本位主义、个人及小团体利益出发,在“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支使下,很难做到积极主动地支持纪检干部查办本部门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总而言之,派驻县直部门纪检组织职能弱化、形同虚设的现状必须尽快改变,否则将会贻误我们的工作,妨碍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如何改革县直部门纪检组织管理体制呢?笔者以为,只有打破现行管理体制,建立新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方可奏效。当前改革办法主要有二:其一,派驻县直部门纪检组织实行垂直管理。即改变现行的业务领导归上级纪委、行政领导归部门的条块分割体制,将县直部门纪检组织编制单列,人员业务与行政划归县纪委管理。派驻纪检干部工资津贴发放、工作考核奖惩、提拔交流使用均由县纪委统一领导和管理。派驻干部直接向县纪委汇报工作,对县纪委负责。其二,还可实行部门归口垂直管理。即将县直部门单列的纪检编制合并,归属县纪委统一使用,人员脱离部门,按党群、政法、综合、农业、工交、财贸、文教等各大口归口设立纪委,依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纪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各大口纪委隶属县纪委直接领导,其任务是抓好口属各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对县纪委负责。上述两种改革办法都可采用,从充分发挥纪检职能考虑,后者优势比较明显。如此改革后的好处甚多:一是派驻部门纪检组织不再受部门领导制约,便于排除困扰独立行使纪检职权,充分发挥纪检职能;二是便于对部门领导实施有效监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是便于纪检干部集中力量办大要案,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四是有利于纪检干部的正确使用和成长进步。

  然而,单单搞好县直部门纪检工作改革现行管理体制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重视对派驻纪检干部在思想和业务方面的教育和提高,强化反腐倡廉意识,增强使命感和工作责任心;还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使派驻纪检组织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当然,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后的县直部门纪检工作,是开创性的工作,亦需要在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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