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湖北省纪委监委将“实施科技赋能工程”作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年行动的具体举措之一,加强监督执纪执法业务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监督办案实战应用,推动提升监督和办案质效。天津市纪委监委深刻把握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在“三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大数据建设应用的意见》,全面推进数字化重点项目建设,努力以数字化建设运用新突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纪委监委坚持“三个聚焦”
以信息化大数据深度赋能监督办案
湖北省纪委监委将“实施科技赋能工程”作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年行动的具体举措之一,加强监督执纪执法业务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监督办案实战应用,推动提升监督和办案质效。
一、聚焦业务办理,及时优化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平台。一是流程规范化。对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平台进行优化,在原有基础上完善涉案财物模块功能、新增集中整治模块,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以案促改促治、反腐败协调、案件监督管理等六项核心业务全面纳入平台线上办理。编制《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程序、措施规范手册》,将35个办理环节、610余份措施文书嵌入平台,根据流程自动指引用户操作,确保每个环节依规依纪依法。二是调度高效化。通过实时展示全省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进展、措施使用情况、涉案财物处置情况、留置场所资源使用情况等,实现驾驶舱“一屏总览”、基本案情“一图速览”,有力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和指挥调度。三是操作智能化。区分不同角色量身定制操作界面,措施回执批量自动回填,线索案件处置临期超期自动提醒,审批层级根据对象级别自动提示,智能分析案件进展形成情况报告,智能统计审查调查工作表现并对接干部信息管理系统,以平台促质效提升。
二、聚焦权力监督,深化应用大数据监督平台。一是监督检查部门主建。建立湖北省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监督检查部门直接参与监督模型构建,将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经验转化为大数据监督规则,增强监督主动性、精准性。今年以来,共创建模型130个,围绕殡葬领域、乡村振兴资金等专项比对发现疑点问题2.7万余个。二是信息化部门主推。发挥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业务和技术优势,统筹推进全省大数据监督工作,定期编发《监督执纪执法大数据应用交流研讨》专刊,及时推介各地有效经验和优秀做法。三是市县纪委监委主用。督促指导市县纪委监委在用好已有模型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监督模型创建,通过全省上下数据资源融合使用,提升全面、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截至目前,市级实现运用大数据推动立案达到80%、案件初核不出门达到50%,全省大数据比对的问题线索转化率接近10%。四是巡视巡察机构拓展运用。将大数据监督平台运用引入今年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巡察工作中,开展巡前数据收集和数据比对分析,拓宽发现问题渠道,为高质量开展巡视巡察监督打牢基础。安排2名专业人员驻点省委巡视办,指导省巡视巡察数据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
三、聚焦案件突破,全面推动数据战力提能提效。一是打造问题核查新利器。在全省部署推广办案大数据分析系统、“明镜”平台版,引进“千里马”“天眼查”等应用工具,拓展支付宝、顺丰快递等信息查询渠道,并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归档的10余万条笔录头信息纳入情报信息平台“搜一搜”模块,90%以上办案常用数据可足不出户快速隐密核查。二是锻造数字办案精兵阵。从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挑选242名数字办案人员纳入全省审查调查人才库。有计划、分批次选派业务骨干跟案锻炼,由信息技术保障室点对点提供数字化办案专业指导,定向培养一批大数据办案骨干,今年将重点对16个案件组的40名大数据办案骨干进行跟踪培养。三是构建能力进阶快车道。在全国率先开发大数据办案系列课程,涵盖大数据在适当了解、初核、留置阶段应用和境外开源数据、数据分析报告写作、软件使用方法等方面,开展精品课程和优质师资评选。通过举办“铁军训练营”“月讲月评”培训、派员到市州宣讲、选取薄弱区县指导等方式,促进系统干部数据能力整体持续提升。
天津市纪委监委推进大数据建设应用
以数字化助力“三化”建设
天津市纪委监委深刻把握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在“三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大数据建设应用的意见》,全面推进数字化重点项目建设,努力以数字化建设运用新突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高标准推进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助力深挖数据战略价值。一是有序汇聚纪检监察内生业务数据。积极推动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把覆盖正风肃纪反腐的各类要素进行数字化,以系统贯通实现数据互通,消除数据壁垒,实现各类内生业务数据向大数据资源中心汇聚。二是按需、依法、规范引入外部基础数据。坚持“公共数据按需引入、隐私数据禁止使用”原则,依法依规引入交通、住建、教育等21个部门单位131.6亿条监督基础数据。开展体系化精细化数据治理,分类建立原始库,逐一形成标准库,构建包含5类主体库、19类关系库的资源库。结合具体应用场景,挖掘数据特征,建立12个主题库,深入挖掘数据资源战略价值。三是健全标准规范体系。编制全市纪检监察数据资源目录并做好动态更新,建立数据质量评价体系,制定数据资源分类分级规则、数据资源使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对数据资源的有序共享、安全使用和全过程管理。
二、高水平建设办案支撑保障体系,助力提升执纪执法质效。一是全面启用大数据办案中心。天津市纪检监察大数据办案中心已全面启用,打造“一室一席”“一区一席”合成办案专区,设置信息查询、会商研判、电子数据调查、科技装备管理等专用场所,持续推动电子数据收集、提取和固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探索开展会计调查、生命体征监测等科技装备研发,形成“一站式”技术保障模式。二是扎实推进实战演训。着重培养信息化数字化“教官型”人才,在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549名数据分析员队伍,今年以来先后组织3批次大数据实战培训和演练,参训学员752人次。支持引导案件承办部门自主开展电子数据调查,提升发现隐匿信息、锁定关键证据的能力。三是持续深化协同作战机制。深化公安数据专员支援机制,在信息化初核等方面密切需求对接,打造办案数据服务套餐。推广运用“战术+技术+平台”合成办案模式,强化大数据办案系统实战应用,不断丰富数据分析战法,2025年以来保障各单位大数据分析任务192批次,切实以科技赋能提升办案质效。四是积极探索辅助办案新模式。优化留置场所“智慧看护”系统功能,建设“走读式”谈话智能监管系统,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办案规范化水平。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纪检监察机关辅助办案智能体,用“算力”换“人力”。
三、高质量构建大数据监督体系,助力增强监督综合效能。一是促进监督方式优化革新。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跟进研发112个大数据模型,注重运用数据思维研究行业性系统性问题,提出数字化解决方案,推动标本兼治。梳理行权事项清单,研究推动通过对多维数据深度分析进行政治生态“画像”,实现各地区各行业政治生态可视化。将大数据监督预警信息作为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之一,2024年全市共发现预警信息1.8万余条,已形成问题线索1343件,立案700件,留置18人。目前,正研究制定预警信息流转办理办法,建立“分办-核查-处置-反馈-跟踪”闭环管理机制。二是促进公权力监督全覆盖。市纪委监委牵头建设全员参与、共建共享的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丰富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等应用场景,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常态预警,统筹做好类案穿透、个案剖析,提高监督综合效能。三是促进基层监督网络织密织牢。指导区纪委监委建设基层公权力监督“微平台”,通过固化和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流程,推动基层公权力事务全面公开、过程留痕、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监督,织密“直通基层、直管街镇”的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网络。四是促进派驻监督实时在线。派驻机构依托驻在单位公权力运行系统对行权过程进行实时查看、在线监督,研发阻断模型,阻断异常业务流程,实现行权过程动态监测、违规事项及时阻断。五是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深化信息化监督系统功能,研究推动引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等各类监督成果数据,打通与综合业务一体化平台系统接口,实现监督数据高效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