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斌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和老一代共产党人在延安时期培育形成的延安精神,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继续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力量。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陕西,指出要坚持不懈用延安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用以滋养初心、淬炼灵魂,从中汲取信仰的力量、查找党性的差距、校准前进的方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延安时期党的历史,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延安精神的主要内容和时代内涵,坚持把延安精神贯穿到正风肃纪反腐的各方面、全过程,以新担当新作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牢牢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延安精神的灵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把“这一灵魂”贯穿始终。自觉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效果上。
一是持续推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始终把监督重点放在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上,对标党中央要求、紧跟总书记步伐,时刻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把监督和服务、监督和保障结合起来、统筹起来,突出抓好对实施“十四五”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内容的监督检查,及时提醒、纠正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三是充分运用红色资源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依托红色文化资源,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延安精神的弘扬者和践行者,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深刻领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着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延安精神的精髓。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把“这一精髓”贯穿始终,在坚守实事求是“生命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改革的先导、突破、创立作用,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一是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既要聚焦主责主业、抓住“关键少数”,压紧压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破解“一把手”和同级监督的难题,也要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逐级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二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既要大胆使用治标手段,以治标促进治本,也要着力夯实治本基础,坚持不懈深化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努力实现“三不”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整体发力。三是抓实抓深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改革始终,进一步做实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规范派驻监督内容、增强监督效能,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促进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做优办案安全风险防控,提升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始终抓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延安精神的本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把“这一本质”贯穿始终,下大力气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形成“只见公仆不见官”的良好风尚。
一是坚持不懈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挖“四风”新情况新动向,积极探索抓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遏制公款消费、公务接待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抓好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二是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统筹推进教育、医疗、住房以及“吃空饷”“一桌餐”“停车收费腐败”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纠治乡村振兴、惠农富农、生态环境、养老社保、执法司法等领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严查贪污侵占、吃拿卡要和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不断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三是大力推进清廉建设。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突出“重点领域”,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积极探索清廉机关、清廉社区、清廉学校、清廉农村、清廉企业、清廉家庭建设,认真研究、制定用延安精神净化政治生态的实践路径和方法举措,努力实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清廉。
四、大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最大限度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是延安精神的显著特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把“这一特征”贯穿始终,督促党员干部保持“勤快严实精细廉”的作风,激发攻坚克难、敢于胜利的顽强意志,始终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干事创业。
一是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精准用好问责利器,特别是探索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坚决支持干事者、保护担当者、严查诬告陷害者,切实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党委、政府大兴实干之风,形成想干事、干实事的浓厚氛围。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实施,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紧盯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解决“明放暗不放”、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等痛点堵点问题,坚决防治对企业、群众的合理诉求漠不关心、消极应付、拖延搁置等行为,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凝聚追赶超越正能量。三是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要做“铁打的打铁人”意识,进一步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铁军。(作者系延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